据悉,黎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石首市高基庙菜场内刮撞行人骆某、汪某母子,造成两人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后双方因赔偿金额、赔付项目等问题多次协商未果,矛盾迟迟未能化解。
为避免矛盾激化、减少当事人诉累,高基庙司法所主动靠前服务,联合基层法律服务所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将矛盾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调解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法律服务工作者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梳理案件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厘清责任、分析利弊,引导双方理性协商、互谅互让。经过多轮沟通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现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赔偿款项当场付清,当事人现场签字确认,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此次诉前调解,是高基庙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协同发力、多元解纷的生动实践。通过诉前联动调解,既高效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又节约了司法资源,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筑牢根基。下一步,高基庙司法所将不断完善诉前调解、人民调解、法律服务联动机制,用心用情化解基层矛盾,以实际行动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