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起两年多了,家里的大部分支出都是我的,跟你要的补偿不合理吗?”
“我也不是没花钱啊,我的钱都投资到地里了,我可以给你补偿,但是你要的也太多了!”
9月16日,在第二师库尔勒垦区公安局迎宾派出所调解室内,同居两年的情侣梁女士和高先生在聊到分手后的补偿问题,当着民警辅警的面仍然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当场大吵了起来。
民警辅警迅速将二人分开,随后进行“背对背”调解,分别了解情况。原来,梁女士与高先生在一起同居两年期间,梁女士不仅投入数万元支持高先生创业,还与其共同承担着“家庭”的日常生活开支。对此,高先生并不否认,并在两人分手之际主动提出支付2万元作为经济补偿,但是梁女士却认为这笔钱远低于其实际付出,提出了更高的补偿金额,而高先生表示其当前经济能力无法完成。
两人因此已发生了多次争吵,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于是便来到了派出所进行调解。
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民警辅警在了解此次矛盾的具体情况后,迅速启动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对接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解组介入处理,采取“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工作。
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向双方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同居关系财产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各自权利义务;派出所民警则从情感角度进行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沟通。
“创业资金有转账记录可作为凭证,但两年间的相互扶持和情感付出同样值得尊重。”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多次强调不应仅以金钱衡量一段关系中的付出与价值,针对梁女士提出的补偿诉求,调解员耐心说明法律并未对情感付出设定明确的补偿标准,建议她在合理范围内主张权益。
经过连续6个小时的不懈沟通和情绪疏导,双方态度逐步缓和。梁女士开始体谅起了高先生目前的经济状况,表示愿意在原补偿金额基础上适当降低要求,高先生也意识到了自己应承担的责任,表示同意在能力范围内提高补偿数额。
最终,调解组综合双方意愿提出“折中补偿”方案,即高先生在原定2万元的基础上再增加2万元,并通过手机银行当场完成转账,双方均对此调解方案表示认同。随后,在民警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全程见证下,双方仔细审阅调解协议书内容,确认无误后郑重签字、捺印。
收到款项后,梁女士表示:“虽然金钱不能弥补我所有的付出,但你们的调解让我感受到了公正和温暖。”
一个愿意退一步,一个愿意进一步,虽然两人之间的爱情之路走到了尽头,但是毕竟曾经有过美好的回忆,即使分手,也挂念彼此曾经的付出,认可对方的好,这正是调解组最希望看到的“和平分手”,也如愿为这段缘分画上了一个和谐的句号。
作者:孙一诺
编辑:额尔登其米格
初审:曾梓奇
终审:刘耀锋
来源:库尔勒垦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