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男女,2024年2月通过相亲认识,11月确定恋爱关系。2025年2月女子怀孕,并在“五一”时举办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两人应该在异地,在女子快生产时,男方要求女方辞职去男方所在地上海,并且称这是办理结婚证的前提,否则结束关系。此前男子就要求过女子辞职,女子是不愿意的。这算不算威胁呢?女子怀着都快生了,不听他的安排就要结束关系,孩子可以吞回去吗?此刻女子必然心里难受,女子来到了上海。在上海,应该很无助吧,陌生的城市,除了男友还人是谁呢?这个时候男友没有体贴女友怀孕的辛苦,也没有体谅女友换地方的不适应。两人因为女子辞职的事、领证的问题多次闹矛盾。2025年10月女子剖宫产生下孩子,没有因为孩子的到来缓和矛盾。产后才第五天,女子伤口都还没回复,双方因孩子落户问题发生争执。刚生产后,女子非常的虚弱,问题得不到调和,女子在父母的陪伴下返回称,因自己剖宫产术后伤口未愈、身体虚弱,不想当下争论此事,家人在劝解过程中又被对方责骂,她便随父母返回安徽坐月子。更令人心寒的是,产后仅半个月,男子便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返还6.6万元彩礼、价值两万余元的三金,还要求平分分娩费、月嫂费、奶粉费等。女子没想到他真的会去起诉,而且他不接受调解。男方给了女方给付彩礼66000元,转账22590元,备注为“三金”, 另有金手镯一只。更过分的是,男子提出平摊分娩费、月嫂费及奶粉费。
他怎么不提出平摊怀孕10个月?
1、彩礼按50%比例返还为宜。鉴于首饰类物品或存在损耗或难以返还原物,酌定以金钱方式返还,最终判令李捷返还彩礼款52484元。据判决书表示,男子称承担了全部分娩费用9609.96元。
女子提供的费用明细显示,生产期间费用为17228.01元,男子实际支付8455.65元,剩余8772.36元从女子的医保账户扣除。女子解释说差额的1100余元是有关孩子的自费项目。
这男的眼里只有钱,女方孩子都给他生了,没想过怀孕多辛苦,剖腹产对身体伤害多大。这些他怎么不算一算?
2、法院认为女方有重度抑郁,暂不具备稳定抚养条件等因素,判定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女方承担一半奶粉费。女方按月支付抚养费。
女方说心里很过不去,男方一直抱怨房贷压力大,她自己也出了不少力,她两头跑也花费了机票、婚礼准备等各种开支九万多不比六万多彩礼少。
一段未登记的未婚先孕婚姻,女子得到了什么?
一拍两散,男子的彩礼和三金还可以要回去,还有人给他生了一个孩子,且还有人承担一半抚养费。
女子呢?透支了感情,日常的花费花了就是花了,走鬼门关生的孩子给了对方抚养且要按时付抚养费,自己获得的是抑郁症、一段情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