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喜欢一个人,模糊的答案是,心动。因为心动,所以喜欢。
因为心动而喜欢,算作激情,或短暂的喜欢。那么长久的喜欢呢?半年后一年后三年后,依然会喜欢那个人,原因是什么。大部分人交出的答案离不开两个:他喜欢我;他对我很好。
上述原因外,各人只能给出自己的私人理由。他很耐心,他很会做饭,他很爱做家务,他帮助我成长,他性能力/服务意识很棒,等等。这其实是第三个答案。
在我看来,良好的喜欢未必通向婚姻或深厚的爱情,但可以被逆推。
假如喜欢有一个客观、正确、健康的前提,它会是信任。如果有人问自己,你不相信自己的伴侣吗,我们都会否认。换个问法,我们相信他吗,则不好回答。人可以喜欢一个自己不信任的人吗,可以,但总觉得很别扭,只是看到这句话就会觉得别扭。他喜欢你,你不信他,那你会相信他的喜欢吗,难。你喜欢他,又不信他,烦。
刹那的心动,不需要信任,因为信任是用来考虑长期或重大决策。在建立关系前的暧昧阶段,自己与对方没有利害关系,不(考虑)信任也无妨。但进入到长期关系后则不能。
信任与安全感深度绑定,在不信任的关系里感到不安,不安的环境会为自己带来额外的精神压力与思考成本。这样再去判断自己是否喜欢对方,就难上加难。
那么,信任的前提是什么,是了解。充分了解对方的结果,要么因为厌恶而远离,要么因为安心而信任。在不了解对方时选择信任,不是赌眼光就是蠢。
所以,喜欢的原因的第三个答案是,了解。因为足够了解他,可以足够喜欢他,因为更了解他,所以更喜欢他。因为了解,所以信任,所以喜欢,所以一直喜欢。
这不仅是喜欢的原因,也是恋爱前、中、后都需要做的事,贯穿感情的一切环节。在经历感情、享受恋爱的期间,不断地了解自己,了解对方。
凡俗男女,有一个典型而麻烦的坏习惯,把“喜欢”当成标签,甚至是长期性的评价。所以人们面对感情问题时总免不了自问,明明喜欢对方,但为什么会对他不上心,为什么忍不住对喜欢的人发脾气,为什么毫无负担地拒绝他。
“喜欢”这玩意儿,理应是动态的可变的,但我们偷懒,把它当成水泥墩子杵在地上,认为它坚定不移。我们轻率地以为,喜欢对方的念头一旦确认就会成为誓言,自己应该喜欢他,自己会喜欢他,自己不可能不喜欢他。然后被生活不经意的小小考验而方寸大乱,觉得自己因为小事而不喜欢对方真是没用,真对不起爱情。
实际上,每人对他人的好感度都会随着了解的加深而变化,可能更喜欢,可能不那么喜欢,然后等待下次的了解再次变化。
把“喜欢”与“证明喜欢”当成是恋爱的目的,用不严谨的逻辑把自己迷失在感情里,这不是聪明人应该做的事。好感与爱意,只是恋爱的附加奖励,每个人的恋爱任务是,我愿意用这样的亲密方式,去了解一个人。
了解到了一定程度,自然会忍不住更喜欢他,或者可以毫不留恋地和他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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