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在还没有成为受害者的情况下,先把自己预设为“清醒的拯救者”,把我预设为“潜在的恋爱脑受害者”,从而获得一种心理上的优越感和安全感。
她明明自己在谈恋爱,处境比我还接近“可能投入感情后被伤害”的风险。
但她通过这句话把自己放在了安全的位置——“我是那个有能力判断、有能力救人(虽然救不了)的人。”
并选择成为“幸存者”的代言人,然后对别人说:
“你可别像我说的那个人一样。”
我读不出她的恶意,她应该也没想到就这样启动了自己的心理自我保护机制。
于私,会让作用对象感到不舒适;于公这会让人忽略结构性问题和施害者的责任,转而指责受害者“不够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