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村上春树说:恋爱的年龄最好在16岁至21岁之间,如若低于16岁,难免幼稚可笑。倘若超过30岁,必有现实问题困扰,甚至多了不必要的鬼点子。唯有16岁至21岁的年龄,爱情最纯粹最有趣。
我和湘哥认识的时候刚好20岁,湘哥23岁。
那时候,我特别喜欢看国民党和共产党斗智斗勇,日久生情的爱情故事。虽然说军统不是好的吧,可是不得不承认国民党军官的衣服还是很酷很帅的,无论男女都好看。
有一部电视剧就是这样的,那时候很流行“留声机”的,特别小资情调,无论是军统,还是那种经典电影,好像都有这种背景。
女主角打着赤脚踩在男主角的脚背上跳舞,是那种暗红色木地板,留声机里放着迷离悠扬的华尔兹序曲。
那时候的电视剧和电影也挺含蓄的,绝对不会有露骨的镜头,也不会有直白的描写,就是很有意境,充满了想象力,欲言又止,犹抱琵琶半遮面之遐美。
今天,我和湘哥说起这部电视剧,那我家也有木地板呀,没有留声机,但是有“小爱同学”,谁还没有一双赤脚,谁又缺一双脚背呢?那不如,我们也试试革命时代的爱情。
恰好,我今天穿的裙子有点像军统的那种裙子,有点那种颜色,我想起那部电视剧就觉得有趣好笑。
湘哥说,你为什么脑海里就不会想到精忠报国呢,只晓得跳舞呢?
可我就是喜欢跳舞呀,我路都不认识,导航都不会,你要我去上战场,我万一打的是自己人怎么办呢?我一直想不明白,那时候的红军又没读过什么书,也没学过地理的,他们是怎么打仗的?
湘哥说,对你来说确实太复杂了,不如穿裙子跳舞吧。
今天,5月3号,我们跳了一支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