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的郑先生说他前段时间谈了一个女朋友,恋爱期间,他给对方买了苹果手机、手表,还有很多衣服,加起来有几万块钱。现在,对方跟他分手了,苹果手机等贵重物品,他想讨回来。

郑先生今年31岁,单身,在杭州工作,平时喜欢动漫。去年9月,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位温州的女网友。

当时,郑先生在一个二次元的帖子底下留言,然后那位女网友找到了他,“互相问对方喜欢的动漫,后期就加了微信,她比较可爱,喜欢二次元、COSPLAY,洛丽塔这一方面的穿着,聊得来。”
郑先生说,这位女网友是温州一所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两人聊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去年10月份,第一次见了面。见面后感情迅速升温,确定恋爱关系。去年11月1日,还一起去了上海迪士尼玩。

郑先生说,两人是异地恋,主要在线上交流。但是确定恋爱关系后,他也给对方买了不少东西。


“她总说手机用了四年要换,还缺手表和裙子。我给她买了苹果手机、手表、黄金首饰,还有上千到三千元的洛丽塔裙子。”

郑先生说,两个人谈了没几个月,他发现了一些问题。今天2月份,本来两人约定去安吉的Hello Kitty乐园玩,但去玩之前,两人一直吵架,而且频率越来越高,直到去乐园玩的第一天,两人的矛盾彻底爆发,“乐园玩的第一天,和她拍照也不愿意,就吵架了,吵架之后,我就看了她之前使用的旧手机,我知道她手机密码,发现了她还有抖音小号,关注了八九个男生,跟他们聊游戏、聊暧昧,还加了微信,她说给她一个机会,她会弥补的之类,后来就原谅她了。”

郑先生说,他还是希望维持这段关系。今年3月份,他赶到温州见到了对方的父母。不过,女朋友却执意要跟他分手。提出分手的原因也有点牵强,“后来她嫌我跟她妈妈聊天太多太烦,提出分手,让我别再联系。”


最终,郑先生没能挽回这段感情。冷静下来后,他开始反思这段关系。“我们一共见过五次面,几次在一起也没有发生关系。我以结婚为目的恋爱,我还有点恋爱脑,几个月花了6万,现在希望她归还近3万的贵重物品,她却让我去法院起诉。”

现在,女方已经把郑先生的社交媒体账号全部拉黑。针对郑先生的讲述,记者尝试电话联系对方,核实相关情况。但电话无法接通。郑先生表示,他还有女方妈妈的电话,记者打过去,一直无人接听。

那么,恋爱过程中的开销,分手后能否追讨?记者咨询了小强帮忙团的特约律师。浙江百易律师事务所池侃律师表示,事情要分成两种情况来处理,“纯粹在谈恋爱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往来,以结婚为目的,最终没有达到婚姻目的,支付方要求返还的话,目前来讲在法律上缺乏依据,除非男方能证明女方在这个过程中存在欺诈等这种行为的证据,才可以要求返还。”
目前,郑先生已经在温州当地报警,我们也会继续关注后续进展。
认为该退还的点个
认为不该退的点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