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西湖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为恋爱中的经济往来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司法注解。男方陆远(化名)在两年恋爱期间,通过微信、银行向女友苏晚(化名)转账86笔,合计38.7万元,款项用途涵盖房租、购物、创业资金乃至“520”“1314”等特殊金额红包。分手后,陆远诉至法院要求返还。
法院经审理,判决苏晚返还33万元,其余5.7万元无需返还。
这一“三七开”的判决结果,精准地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纠纷的核心原则:区分“借贷”与“赠与”。其关键分野,不在于金额大小,而在于 “借贷合意” 是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