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快到一年5.20,正是情侣们相互祝福、卿卿我我、互诉衷肠的时候,情到深处用玫瑰、转账、礼物,各种方式表达爱意。
然而当感情走到尽头,曾经那些“爱的凭证”往往变成法庭上冰冷的数字。
众所周知,在2月14日、5月20日、七夕这类特殊日子,发出520、1314、999这类金额的红包,大概率会被法院认定为恋爱中的赠与,分手后无权要回。于是便有人调侃:“问世间情为何物?情为无法撤销的赠与行为。”
但,真的都无法撤销吗?其实并不尽然……。感情或许难分对错,但账目自有法律可循。
一、恋爱转账“三分类法”:你的钱属于哪一种?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合同。可落到恋爱关系里,赠与的性质却远没有法条那么“单纯”。综合近年司法实践,法院大致将恋爱期间的财物往来分成三类。
1. 一般赠与——无需返还
日常小额消费、带有特殊寓意的转账(如520元、1314元)、节日礼物等,通常被认定为维系感情的一般赠与,分手后不得要求返还。
▎湖南武冈法院在一起调解案中认定:唐某恋爱期间向毛某转账40余次,共计51000余元,其中含多笔“520”“1314”转账。法院明确指出,这类“示爱型转账”属于情谊行为,分手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最终毛某返还的25000元,主要是大额转账部分,并非这些特殊数字的“示爱款”。
▎辽宁庄河法院也在判决中明确:含有“520”“1314”等特定寓意的转账,属于“表达感情、维系关系”的赠与,无特殊约定时,不支持返还。
2. 附条件赠与——需要返还
大额转账、贵重礼物,如果被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就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当缔结婚姻的目的落空,受赠方应当返还。
▎广西博白县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方某累计向梁某转款453000元,梁某向方某转款178000元。法院酌定单笔3000元以上的款项,已超出日常情感表达范畴,属于附条件赠与。最终判决梁某返还268000元,二审维持原判。
简单说就是:小额的“520”是情意,大额的转账可能就成了“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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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恋爱关系的认定门槛:比你想的低得多
不少案件中,付出财物的一方想讨回钱款,最常用的理由之一就是:“我俩只是普通朋友,根本没谈恋爱。法庭上认定双方之间存在恋爱关系的门槛,可能很低,有时并不需要明确的言辞佐证。
▎辽宁抚顺中院(2019)辽04民终1750号案:战某某在恋爱期间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迟某某保管。感情破裂后,战某某极力否认恋爱关系,坚称双方只是朋友,银行卡是“因开玩笑而交付保管”。然而法院并未采信,综合证据认定:“双方自主相处并确立恋爱关系。”
这意味着,那些以为只要咬死“没名分”就能赖账的想法,在法院面前未必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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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爱情开始的时候,如果你想要异性,请确保对方是
在互联网时代,电子屏幕隐匿了人类真实的音容笑貌,对方只要在头像、聊天语气等方面稍加掩饰,就能让手机前的你产生遇到了真爱的错觉。你永远不知道隔着屏幕喊你宝贝、亲爱的、老公、老婆的是男是女,是情窦初开少年,还是七老八十老头老太。甚至是一个训练有素的诈骗团伙。司法裁判中,并不缺少这样的判例.....。(特别提醒各种恋爱交友APP、短视频、微信“摇一摇”“附近的人”等重度使用患者)。
▎陕西大荔法院(2018)陕0523刑初6号案:被告人段某峰伪装成女性微信账号,通过“附近的人”添加被害人,谎称自己是单身年轻女模特,利用被害人的色欲多次实施诈骗,共计骗得22890元。
▎江西南昌湾里法院(2018)赣0105刑初12号案:传销组织“天津天狮”要求男性成员统一伪装成年轻女性,在微信及婚恋交友平台广撒网,以发展男女朋友为名骗取钱财。其中“业务精英”杨某更是将时间管理发挥到极致,于2017年5月至7月间,同时与15名男性保持暧昧,为公司敛财3万余元,堪称业界“劳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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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务避坑指南:恋爱中的“财务防火墙”
1. 大额转账要明确性质。
大额赠与最好通过书面形式明确目的及所附条件,避免“糊涂账”。转账时务必注明用途,并保留凭证。
2. 借款要有借贷凭证。
恋爱中的借款,尽量出具借条,或在转账时备注“借款”,在聊天记录中明确借款意思。书面借据或清晰的通讯记录,是将来维权最好的武器。
3. 警惕“转账后立刻拉黑”的情形。
即便金额是“520”“1314”这样带有特殊意义的数字,如果转账后短时间内就被拉黑、断绝联系,法院极有可能认定为诈骗或附条件赠与,而非简单的一般赠与。
4. 警惕对方身份造假。
网络交友务必核实对方真实身份及经济状况。凡是言必称“投资”“周转”“救急”,却始终回避见面或视频的,都要在心里拉响警报。
5. 别把金钱当作维系感情的唯一方式。
真挚的感情无法用金钱衡量,健康的婚恋关系终究要建立在相互尊重、理解与责任担当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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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钱锺书在《围城》里写道:“老实说,不管你跟谁结婚,结婚以后,你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换了另外一个。”
恋爱中的种种馈赠,如同城墙上的青砖,把城门装点得诱人深入。可一旦感情破裂,那些曾经甜蜜的转账记录,就成了最难清算的“感情债务”。
正如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在一起判决主文中所说:
“花开花谢,分分合合,乃自然和社会常理。人与人之间,不管志同道合,还是分道扬镳,诚信、友善和忍让是始终如一的社会准则。双方相处时,其乐融融,日常吃穿住行难以分清你的花费和我的支出;自愿分手,虽有不快,刻意辨别所得和所失,难免会徒生悲切。青年男女,结束共处,当即清算,立即结清,合乎常理。”
爱情值得奋不顾身,但财产往来更需要理性留痕。体面地处理经济往来,或许正是对过往感情最好的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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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各级法院公开发布的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