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恋爱,丢失的好友.

Q:根据牛津大学进化心理学的Robin Dunbar教授的研究结果,开始恋爱的话大部分的人都会失去这个东西。这个东西是什么?
A:好朋友 如果完全陷入恋爱的话会看不到之前在一起的其他人。这种行动会恶化与好朋友之间的关系。
可能男性不会觉得很明显,但是女性朋友对这个应该还是挺能感同身受的。
有人说,你不必揭开自己的伤疤给其他人看,因为很多人并不在意,相反,他们还会因为知道你的问题,而把以后和你相处遇到的问题也都归因到是你的问题上。我相信会有这样的人。但我不认为揭开伤疤,解剖自我内心心里,是把问题暴露给我倾听的人。那是一种自我疗愈的方式,只有直面问题本身才能超越问题,完善自我。因为害怕而选择忽略逃避,当然可以暂时获得安全,但这不是最终解决问题的方式,也不是自我成长的最优解。
当然我也赞同,有的人不需要在这方面自我成长,只想逃避忘却。因为只要个人是自洽的,无论他选择何种方式生活,那都是美好的。当然,这种自洽的理论是在道德与法律之上的,是不伤害其他人的。
唯一遗憾丢失的好友,是我的高中同学。我们的关系很近,近到我们身边的同学,一度怀疑过我们是同性恋,存在怀疑是真,但这种怀疑是假。我们只是感情比较要好。高中毕业,大一的时候,对方给我送过一个生日礼物,是她自己手织的蓝色围巾,我很喜欢,当然蓝色是她喜欢的颜色。我知道她织了好久,收到之后,我还和同寝的同学说,你们会有那种会帮对方照顾父母的好朋友吗?那时,我心里突然就想到这个,如果对方有困难,我会帮助她,照顾她的父母亲人,会不遗余力的帮助她。
丢失的转机确实是对方有的对象,在恋爱中的。实话讲,我觉得我个人蛮霸道的,我觉得自己受到的关注少了,所以会生气。也通过拉黑对方,把对方送的所有东西都回寄给对方这种极端的幼稚方式,来表达这种不满。我是天蝎座,我希望对方是那种全新全意都在我身上,不能有一丝杂质的情感。其实,正是因为我的这种执念,重伤了对方,让我丢掉了一个非常爱护我疼惜我的好友。虽然事后我想过补救,但就像破镜无法重圆,覆水难以再收。有裂痕的地方,终究会存在。
不过,还好,通过这件事情,让我看到了我执。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没有人有义务要完完全全的迎合自己的意愿。哪怕是父母,哪怕是爱人,哪怕是子女。不能要求父母无条件的爱你,永远只为你一个人付出;不能要求爱人永远以你的需求为首要任务,永远照顾你的情绪;不能要求子女要以你的方式来过他的一生。放下这种执念。不要让对方猜测自己的情绪,要学会表达情绪,表达需求,学会表达本身,这很重要。
愿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能收获不断完善的自己,能看到闪闪发光的对方,能协同克服困难获得各自的成长。愿我们都能找到自洽的人生;愿每个人都能怡然自得平静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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