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中的妇女大多因为长征的苦难以及伤痛(无论来自战场还是生育,且生育下来的子女一般都“留”在当地或早夭),往往性格都会因刺激变得“敏感”和“刻薄”,导致后续丈夫升迁进入城市后,会想换掉糟糠之妻(农村原配)另找新欢之爱(年轻学生)。当然,也存在妻子看到丈夫被打倒、贬职,就抛弃丈夫而另攀高枝。(这种情况后面在知青下乡返城以及对越自卫反击战时仍有重演)
一方面,中国的底层女性因其传统观念并不进行文化教育,而是作为“童养媳”身份被卖给其他家庭以“佣人”形式存在的包办婚姻。这种婚姻制度本身就不被新文化所接受与认可,男女双方也没有由精神契合或恋爱自由产生的感情,它只是传统惯性下需要一个“已婚”的成人身份对外以及所谓的“名分”居家。但必须承认,在实际当中,这部分女性往往既受到传统文化的压迫(照顾公婆、提供性义务、生儿育女),也被后面“觉醒”新文化的丈夫所遗弃,好点的会有经济赔偿和生活费(一般也会承认孩子),差点的就连同孩子一起被遗忘与断绝关系;另一方面,既然提倡“婚恋自由、男女平等”,自然要保障男女双方同时具有同意权、拒绝权和分手权。如果婚恋自由的道德观和伦理仍然要以传统包办婚姻的道德观和伦理来进行指导和作为道德评判标准,那这能称得上是一种制度变革吗?何况,只允许男性干部离婚以抛弃糟糠之妻,不允许女性干部离婚甩掉政治负担,才是双标,但也存在女性离开被打倒和贬职的丈夫,进而保障自己进步或不被牵连的话,也就不能说其偏向于某种性别了。
而以当下婚恋来说,在传统习俗卷土重来并更加变本加厉的情况下,男性进入婚恋经济成本的提升以及女性离开婚恋关系影响的降低,形成一种对普通男性及其家庭的“剪刀差”,且越是落后地域,越是贫困家庭,越是如此。只有特定地域和特定阶层的男性,才能通过户口制度、家族财富积累以及地域文化红利来增加婚恋匹配,即中国大城市与省会城市吸引其余地域女性匹配本地男性,中小城市吸引县、乡女性匹配,县乡地域男性若无个体能力或家庭财富积累换取婚恋资格,要么接受单身,要么出海匹配或东南亚“购买”。而与境外对比的话,中国大陆地区男性的平均婚恋成本绝对值与日本、韩国和中国香港、台湾地区大致相同甚至超过,但人均收入却远不如(相比于欠发达地区越南,中国大陆地区的婚恋成本绝对值则远超越南,约在3-10倍),且韩国、中国香港多为双方家庭共同应对婚姻成本,而中国大陆地区一般是男性家庭承担婚恋经济责任。以彩礼为例,日本、中国香港地区、中国台湾地区多为3~5个月工资收入(韩国无刚性指标),越南为1~3年,中国大陆地区则在2~8年。房价收入比上,东亚地区倒都是“大哥别笑二哥”,对普通人及家庭都是压力巨大且难以正常承担。造成以上原因我认为:一是历史上重男轻女观念导致男女比失衡,而上级城市对下属县镇的女性人口虹吸则进一步加剧贫困地域的男女比失衡;二是经济高速发展使得女性可以依靠劳动经济独立与精神人格觉醒;三是互联网发展导致女性希望向上婚恋以摆脱落后地域、贫困家庭的传统束缚和性别歧视;四是社会、家庭对女性权益保障不足,以至于需要“公失私补”;五是对风俗业的严厉打击(相比于日韩、中国港澳台)与情色内容的一刀切(而不是靠分级制度承认“食色性也”)。
所以,中国大陆青年越早能认识到“出行是刚需,买车不是;居住是刚需,买房不是;爱和性是刚需,但婚姻和生育不是”,ta就能越早地找到自己的人生幸福与价值体系,而这样的人正是我们这个时代所稀缺的“自由人”,而非“工具人”。

《长征》

《培根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