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他说:“房子写你名,贷款我来还。”
恋爱时他说:“房子写你名,贷款我来还。”
分手后他说:“名字是你的,债务当然你背。”
你独自扛着30年月供,他早就有了新欢。
银行只认房产证上的名字,不认甜言蜜语。
一旦断供,房子被法拍,你还倒欠银行几十万。
他还能起诉你要回首付,因为你没签任何协议。
1. 谁出首付、谁还贷,必须白纸黑字写清楚。
2. 不要接受“只写你一人名字,债务他包”的安排。
3. 真想一起买房,领证后再买,或者签好婚前协议。
他让你背债的时候,可没说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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