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女子和中东男士恋爱,对方家人提出要结婚必须满足对方四个条件,第一,要对方加入伊斯兰教,不能吃猪肉
一中国女子和中东男士恋爱,对方家人提出要结婚必须满足对方四个条件,第一,要对方加入伊斯兰教,不能吃猪肉。第二,女的要带蒙头丝巾。第三,四年内要生6个孩子。第四,女的不能参加中国的任何工作和社交活动。中国女子还为对方终于同意他们结婚沾沾自喜。这哪里是婚约,纯粹是丧国辱权不平等婚姻条约。异国恋不是不可以,而是在相爱的基础上两个人都要尊重对方的生活习俗。要有正确的认知,两个国家好的风俗,好的法规,要相互尊重,相互遵守,不好的生活习惯,各种不良风俗要相互抵制,相互克服。异国婚姻也要建立在相互平等相互尊重互帮互助的基础上,不是卖人卖国。一味的崇洋媚外,最终成为他国的奴隶。婚姻是男女双方的终身大事。想清楚自己要的究竟是什么?走错一步后悔终生。望这位女士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