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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边市菩森芷区发生了一起性质恶劣的案件。一名27岁的制衣厂男工在结识一名年仅15岁的未成年女工仅两天后,便将其诱骗至出租屋内两次发生性关系。事情败露后,男方试图逃避责任,最终在警方的追捕和亲属的劝说下落网。
据悉,涉案男子名叫索占坦(音译),27岁,来自磅湛省。受害女孩年仅15岁,两人同在金边4号公路附近的一家制衣厂做工。警方透露,两人在工厂结识仅两天,男方便对涉世未深的女孩展开追求并哄骗其答应交往。

6月15日事发当天,两人双双旷工。男方将女孩诱骗至自己的出租屋内发生了关系。随后,男方又骑摩托车带女孩外出游玩,傍晚返回出租屋后,男方继续灌醉女孩,再次与其发生关系,并没收手机强迫她留宿一晚。
6月16日早晨,男方将女孩送回工厂。但由于旷工1天,女孩直接被工厂解雇。无奈返回家中的女孩,面对母亲关于“彻夜未归”和“丢失工作”的严厉质问,起初选择隐瞒。母亲气急之下动手打了她,女孩才将实情和盘托出。
母亲随后试图联系男方解决此事,但对方直接关机并躲避不见。愤怒的母亲随即前往警局报案。
接警后,警方迅速展开搜捕。经排查,警方发现男方已从工厂逃跑,随后追踪至其出租屋,但只见到其亲属。警方对其亲属进行释法说理,要求协助劝投。
6月18日夜间,在兄弟的带领下,该男子被移交给菩森芷区警察局。目前,警方正对该案进行深入审讯并依法构建案卷。
根据法律规定,与未满15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无论对方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该男子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认识2天就“恋爱”,第2天就发生关系——27岁的男人,面对15岁的女孩,法律面前不存在“你情我愿”。 关了手机想跑,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27岁的人了,这点法律责任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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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自柬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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