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京离婚律师网 | 朱梅律师江苏石城(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 | 南京市律协巾帼岗位明星 | 南京大学法律硕士
问题
"朱律师,我被渣男骗了,他隐瞒已婚事实和我谈恋爱,我能告他吗?"
"对方说已经离婚了才和我在一起,后来发现是骗我的,能要求赔偿吗?"
"被骗感情受了伤,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这是婚姻家事咨询中越来越常见的问题。很多人以为"被骗感情"只能吃哑巴亏,实际上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依法主张赔偿。
朱梅律师结合深圳中院最新发布的典型案例,详细解析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和维权要点。
典型案例
案情回顾
顾某(女)与罗某(男)原为同事,2018 年相识。罗某多次表白,顾某因知晓罗某已婚而明确拒绝。
2023 年 8 月,罗某再次联系顾某,谎称已办理离婚手续,恢复单身,并不断示好追求。在罗某反复承诺下,顾某与其建立恋爱关系。期间,顾某曾多次要求罗某出示离婚证,均被拒绝。
后经查证,罗某始终处于已婚状态,从未离婚。顾某因此遭受严重精神打击,产生抑郁症状,支付近2 万元心理咨询费。
顾某诉至法院,主张罗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
判决:罗某向顾某支付赔偿金(含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心理咨询费)
法律分析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七条 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正解
隐瞒已婚身份以"单身"名义与他人恋爱,在以下情形可能构成侵权:
维权要点
1. 证明对方存在欺诈故意
2. 证明损害结果
3. 证明因果关系
实务建议
- 核实对方婚姻状况
- 保留聊天记录
- 及时就医取证
- 咨询专业律师
- 必要时报警
朱梅律师提示:
婚恋交往中,诚信是基本底线。南京地区近年来类似案件逐渐增多,建议大家在建立恋爱关系前核实对方婚姻状况,发现被骗后及时保留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关于作者
朱梅律师
- 现代快报、江苏财经广播、南京新闻广播特邀法律点评嘉宾
擅长领域:离婚诉讼、房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遗产继承、涉外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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