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男女双方不可避免的会产生恋爱消费或者账单,通常是男女双方为了表达爱意的正常社交支出。随着恋爱关系的推进,会因为各种不同原因,导致支出的性质和额度发生变化,此时将难以区分和处理恋爱账单,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清楚,恋爱账单如何解决:
一、情侣间日常性的支出,无需返还
情侣一方请恋人看电影、吃饭、逛街、旅游、送礼物等恋爱支出,是具有日常性、即时性消费特点的“恋爱经济账”,一方在付款时就应明白其行为相当于已经作出了愿意承担全部费用的承诺,仅具有道德意义,属于一般的赠与,赠与方无权随意撤销赠与,收受一方可不予返还。
二、恋爱期间的红包往来,一般无需返还
区分红包是赠与还是借贷,要看这些红包有没有特殊的含义,比如,用“520”“5200”红包表达“我爱你”,用“1314”红包表达“一生一世”;再比如在特殊节日“情人节、七夕节、春节、纪念日”等发生的红包往来,这类红包就是赠与,不用返还。其他类型的红包要结合具体情况,一般没特别说明的话,大多也会被认为是赠与。
三、恋爱期间的转账,需要区分转账性质
恋爱期间若较大金额的转账,此时需要区分转账性质确定是否需要返还。
1.双方达成借款合意的转账行为,属于典型的民间借贷,应当予以返还。
2.一方没有明确说明或者明确说明是赠与的,则一般无需返还。
3.若一方存在欺骗、威胁等行为时,应当予以返还。
四、恋爱期间赠送的房产车辆,一般需要返还
恋爱期间,若存在房产、车辆赠与行为时,一般均为了将来共同生活,进行消费的一方包含着与对方缔结婚姻、组建家庭的期待。即该赠与是附条件的、附义务的,若条件、义务没有达到,那么此时该赠与就不生效,例如:恋爱中的双方结婚,赠与协议所附加解除条件不再生效,赠与无须返还。反之,就应当予以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