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律师一般介入刑事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后,由家属委托辩护人。所以接触到恋爱型诈骗案,往往办案机关已认为构成诈骗,由律师进行无罪、罪轻辩护。
然而,在派出所值班期间,你就会神奇发现:同类型的恋爱型诈骗却很难立案,明明跟那些判决的犯罪情节手段如出一辙,甚至比判决的恋爱型诈骗更典型更常见。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切身感受就是容易出现以下情况:
1、报案人案情描述不清楚,因为道德感较高,遮遮掩掩,不好意思承认恋爱。
2、完全没有梳理证据材料,拿着手机就来。问到关键问题,想很久翻找很久答复不准确。
3、没有提炼关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客观事实和证据,容易被办案机关说服是借款。
4、办案单位因金额小、警力不足、证据不清晰、报案人态度不坚决等各种客观情况,能不立就不立。
问题便是答案。
案件梳理事实和证据梳理很重要,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拟写刑事控告书及梳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