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聊天期间,犯罪嫌疑人运用话术逐步与被害人拉近关系、培养暧昧情感。待取得对方信任后,便以线下见面、加深了解为由,邀约被害人碰面,而线下见面正是犯罪嫌疑人实施诈骗的核心环节。见面后,她们假借当地婚恋习俗,声称初次见面需互赠定情信物,先向被害人赠送价值低廉的皮带,再以礼尚往来为由,引导被害人前往提前踩点的金店,哄骗对方为自己购买黄金戒指等贵重首饰。
在骗取黄金饰品、现金等财物后,黄某、娄某态度骤然转变。被害人返程后,二人便刻意敷衍、消极回应消息;一旦被害人察觉异常、提出质疑,便直接将对方拉黑失联,致使多名被害人钱财受损、求助无门。天津的赵先生便是被骗者之一,其为对方花费5千余元购置金戒指后,便被刻意疏远,察觉被骗后随即报警。
公安机关接到多起同类警情后,研判认定该系列案件系团伙作案,迅速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办案民警梳理被害人陈述、聊天记录、消费单据等线索,精准锁定黄某、娄某的身份及活动轨迹,并开展布控抓捕。慑于法律的威力黄某投案自首,公安机关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娄某抓获归案。到案后,二人如实供述了假借网络征婚、多次实施诈骗的全部犯罪事实。
该案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依法将案件移送原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全面核查案件证据、梳理犯罪事实,认定黄某、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假借婚恋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涉嫌诈骗罪,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后续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