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跟大家聊个很沉很敏感的话题,但离咱们真不远,应该也必须引起各位家长的重视。
我前段时间和我一个律师朋友吃饭,聊到了一个初中生发生性关系以后,家长报案告对方强奸罪。
我听了以后,心里咯噔一下。我对这块真的是一个认知盲区,说是个法盲都不为过。
好多家长脑子里有个根深蒂固的想法,觉得强奸罪这事,跟女孩强调强调,要自爱要保护好自己就行了,男孩子怕什么。
大错特错。法律条文写得清清楚楚,女性不仅能当教唆犯、帮助犯,在特定情形下甚至能成为实行犯。
什么意思?就是说女孩子如果要是怂恿了别人,或者提供了便利,她一样要负刑事责任。
青春期的火苗子窜起来,那绝对是不分男女的,谁碰了刑法那条红线,都得栽跟头。
那这条红线到底画在哪?我特意给你们捋了两条线,咱们按谁为主动方来浅浅的剖析一下(备注:以下两张表格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为准)。
先说男孩子假设是主动方。
只要你满了14周岁,在咱们法律上,就已经具备了强奸罪的刑事责任能力。注意,是只要满了14,不管你当时是不是一时冲动,法律不看这个。
再往下走,如果你还没满14,但用了暴力、胁迫这些特别恶劣的手段,不好意思,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经把这类情节恶劣的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从14岁拉低到了12岁。所以别觉得自家娃才初一初二就没事,法律的天花板一直在往下压。
再换个角度,如果女孩子是主动方,男生要不要当心?当然要。有个词叫"防卫型强奸",听着绕口,事儿可一点不绕。
比如一个成年女性,引诱一个未满14周岁的男孩发生关系,即便男孩当时是自愿的,法律上依然可能追究女方的强奸罪责任。因为法律默认这个年龄段的男孩没有足够的心智去判断和同意。
所以家有小帅哥的妈妈们,别光觉得放心了,得让孩子知道,面对主动的姐姐或者阿姨,拒绝不是怂,是保命。
说到这我得插一嘴,现在孩子手里的那个小屏幕,简直就是个潘多拉魔盒。动画片里都能夹带暧昧台词,短视频里各种擦边球,更别说那些故意弹出来的小广告了。
孩子们好奇心又重,越是不让看的越要搜。加上有些家庭关系扭曲,孩子在家找不到温暖,转头就在网上找慰藉,被别有用心的人一引导,真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所以学校搞普法讲座别嫌烦,社区发的小册子别随手扔,这些看似没用的东西,没准哪天就成了一道护城河。
咱们自己在家也别不好意思开口。找个周末,借着电视里放个法治节目,或者聊到某个社会新闻,就顺嘴问一句:"你知道跟同学玩要是过了界,会怎么样吗?"别搞得像开会一样正襟危坐,越随意孩子越能听进去。你越遮遮掩掩,他越觉得这事儿神秘,越想去外面自己探个究竟。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一个愿望。社会、学校、家庭一块儿搭把手,把家里那盏灯拨亮点,让孩子在外面不论碰上多黑的路,心里都还有个亮堂的地方可回。
这个环境,得靠每个当爹当妈的自己先扫干净了,别怕话丑,理不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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