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风气与价值取向,往往体现在普通日常事件之中。观察社会治理症结与时代价值偏差,无需依托重大公共事件,一桩普通校园矛盾,即可折射出当前社会的义利观失衡、家风偏差与治理传导问题。《文心雕龙》有言,一叶落而知天下秋,一事察而知天下势。八年级学生处于青春期心智发育阶段,情绪管控薄弱,人际认知尚不成熟,因情感误会产生轻微争执与肢体摩擦,属于青春期成长过程中的正常行为现象。
此类学生间的短暂冲突,无主观恶意,无实质人身伤害,不存在原则性过错,本质属于认知偏差引发的人际纠纷。从教育治理角度看,通过校规规范、心理干预、认知引导即可有效化解,属于常规校园治理范畴,不具备复杂化、对立化处置的必要。

但在本次事件中,部分家长恶意干扰学校的正常管理,以功利化思维主导纠纷处置,脱离事实尺度放大矛盾性质,将学生间普通摩擦定性为恶意伤害,借机索要经济赔偿,甚至提出过度维权诉求。该行为脱离是非评判标准,弱化公序良俗约束,将同学间的纠纷转化为利益博弈,直观反映出当前社会部分群体重利轻义、是非模糊、规则意识淡薄的普遍问题。

古语云:“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治理主体的行事准则与价值尺度,是社会风气形成的核心风向标。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指出:“执政者小小一点过失就等于余众的种种错误,统治者必须拥有完人的高尚品德,执政人员的一切措施必须遵循法度并合乎正义。”社会个体的行为选择,始终受到公共治理环境的深刻影响。公职群体依规履职、公正处事,大胆作为,社会层面自然形成守规向善的风气;治理尺度松弛、底线弹性过大,畏畏缩缩不敢出手,则社会投机逐利、闹事得利的陋习便会滋生蔓延。
这次校园纠纷中,三名学生因青春期情感隔阂产生短暂拉扯,无欺凌事实、无伤害后果,属于典型的青春期认知冲突。陶行知指出:“真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唯独从心里发出来的,才能打到心的深处。”校园治理应以认知矫正、行为规范、心理疏导为核心,聚焦青少年价值纠偏与习惯养成,而非利益追责与纠纷博弈。

涉事家长不顾客观事实,片面放大矛盾后果,以经济诉求替代教育反思,对青少年认知形成直接误导。此类处置方式,向未成年人传递了“纠纷可牟利、过错可转嫁、纠缠可获益”的错误逻辑,对青少年正确义利观构建形成了负面示范。
基层矛盾调处工作中,功利化逐利心态是当前最常见的纠纷诱因。《增广贤文》载:“世人多趋利逐末,重得而轻义。”从社会哲学视角分析,利益至上的行为模式具有深刻的社会根源。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有着这样的论断:“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并想到说: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话,谁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奠基者。假如有人拔掉木桩或者填平沟壕,并向他的同类大声疾呼:‘不要听信这个骗子的话,如果你们忘记土地的果实是大家所有的,土地是不属于任何人的,那你们就要遭殃了!’这个人该会使人类免去多少罪行、战争和杀害,免去多少苦难和恐怖啊!” 私有制意识的诞生,是人类功利化思维成型的历史起点。社会发展过程中,利益分配方式、纠纷处置机制、奖惩导向模式,逐步塑造了大众的处事惯性。当前部分领域守规者吃亏、逐利者获益的反向导向,进一步弱化了规则权威,加剧了社会功利化倾向。

风气问题的深层危害,在于其具备稳定的代际传递特征。《颜氏家训》强调:“家风为立身之本,世风为育人之基。”青少年的是非标准、处事方式、利益态度,主要来源于家庭示范与社会环境熏陶。成年人的功利化处事模式,会直接转化为青少年的行为参照,造成不良风气代代延续。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将市民社会定义为“个人私利的战场”,当社会运行中私利逻辑占据上风,公共道德、规则意识、公义观念必然持续弱化。
对比以往社会治理环境,几十年前的社会风气淳朴、规则清晰、义利有序。以往校园纠纷处置,以家教反思、学生纠错、学校整改为核心,不存在借机牟利、无理缠诉的现象。公职群体公正履职、守正行权,带动社会形成崇德守规、重义轻利的稳定风气。

物质生活提升的同时,社会精神建设、价值引导、教育体系建设存在滞后短板。当前中小学教育体系中,青春期心理教育、情绪管理教育、人际认知教育体系不完善,前置疏导机制不健全,是青少年人际矛盾多发的制度性原因。
我在瓦房村两年基层治理实践表明,社会风气具备可教化、可扭转、可重塑的特征。基层治理初期,片面包容、无原则退让、柔性维稳的处置方式,无法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反而纵容私欲膨胀、助长歪风陋习。基层治理必须坚持情理兼顾、刚柔相济,既尊重合理民情诉求,又严守规则底线与公正尺度。

当前社会功利化、浮躁化风气,是长期治理示范缺位、制度约束松弛、正向激励不足累积形成的结构性问题。西塞罗在《论义务》中明确,公职人员承担着维护法治尊严、守护社会公道、引领公共风尚的法定责任。公权力运行若尺度不严、底线不稳、公正弱化,必然造成社会规则失效、价值失序、风气失衡。

《韩非子》有言:“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治能够规范行为、界定权责、惩治乱象,但法治约束侧重行为层面,无法彻底矫正人心偏差与认知误区。社会风气正本清源,必须坚持制度约束与价值教化双向发力。当前大量社会纠纷脱离是非评判轨道,单纯以利益得失为核心导向,本质是公共价值弱化、世俗私利泛滥的集中体现。
《论语》云:“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传统乡里治理以公道为准则、以义利次序为底线,长期涵养了重义轻利、安分守礼的社会底色。而当下部分纠纷处置一味追求息事宁人,回避是非较真、弱化规则惩戒,变相纵容了不良风气的蔓延。

社会正向激励机制失衡,是世风偏差的重要诱因。当前荣誉表彰、舆论宣传多聚焦重大典型、特殊贡献,对日常公道处事、善意守正、平凡向善、挺身而出管闲事的行为缺乏制度化认可,导致正向价值示范不足、负面投机行为成本过低,社会正气持续弱化。

各行各业普遍存在履职功利化倾向,重流程合规、轻公道正义,重个人得失、轻公共责任。公职队伍若出现价值偏差、作风松弛、示范缺位,会形成持续的负面社会导向,直接影响青少年价值体系的正常构建。
社会个体的逐利行为、家庭的过度维权、社会的价值浮躁,并非单纯人性问题,而是当前社会利益结构、治理模式、制度环境、价值导向共同塑造的社会意识产物。社会环境、治理体系、制度设计,决定大众的行为选择与价值取舍。

基层治理的每一次公正处置、每一回依规调解、每一项正向引导,都是对社会环境的优化、对社会存在的改良。风气扭转是长期实践过程,依靠持续、稳定、规范的公共治理示范,逐步替代投机逐利的世俗惯性。
世俗功利属于阶段性社会意识,具备可调整、可重塑、可迭代的特征。环境塑造人,人亦能动改造环境,社会风气的归正,始终依托持续的社会实践与制度完善。

马克思指出:“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社会治理与风气建设是双向塑造的长期过程,公共履职者依规守正、公正行权、稳定示范,方能持续优化社会生态、端正大众认知、培育时代新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