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大额转账的“自愿赠与”备注,未必能挡住返还的法律义务!
恋爱期间,情侣之间互发红包、转账表达爱意,本是再寻常不过的事。尤其是一些带有“520”“1314”等特殊含义的数字转账,往往被视为情感的见证。然而,当转账金额从几百、几千飙升至百万级别,当“自愿赠与,无需返还”的备注与借款、卖房、网贷的事实并存,这笔钱的性质就不再那么简单了。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给出了一个值得每一对热恋中情侣深思的答案。
一、案件回顾:月薪5000,转账141万
2023年9月,刘强(化名)与王芳(化名)通过网络相识,同年11月确立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恋爱期间,王芳多次向刘强提及购房、买车、装修等婚嫁事宜,催促他筹集资金购置婚房、婚车。
为了能跟王芳结婚,月收入仅5000元的刘强,通过变卖自有房屋、车辆、向亲友借款、网上贷款等方式,持续向王芳转账。2023年11月至2025年2月,累计转账高达141万余元。部分转账备注了“自愿赠与,无需返还”。
然而,刘强因过度借贷深陷债务危机,多家金融机构、出借人采取催收、起诉等方式追责,最终导致两人分手。
2025年,刘强诉至法院,要求王芳返还141万余元。王芳未出庭应诉,仅提交书面材料辩称:所有款项系刘强赠与,无需返还。
二、法院判决:“自愿赠与”不成立,返还118万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婚恋往来款项的性质需结合给付目的、金额、给付人经济能力、资金用途、双方沟通记录等因素综合判定。
法院认定本案有三个关键点:
第一,转账具备婚约财产属性。 所有转账均发生在双方筹备结婚事宜的关键阶段,围绕购房、买车、装修等婚嫁事项展开,具备鲜明的婚约财产属性。
第二,“自愿赠与”备注并非真实意思表示。 “自愿赠与,无需返还”的备注,与刘强的收入水平、巨额借贷事实明显相悖,是刘强为推进婚约、满足对方要求的被动表述,并非真实、自由的赠与意思表示。
第三,王芳以结婚为条件索要财物。 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显示,王芳以愿意结婚为条件向刘强索要财物,致使刘强形成错误认识,从而作出赠与承诺。
一审法院判令王芳返还刘强118万余元。
王芳不服,提起上诉。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法院进一步指出:区分婚约财产与普通赠与,核心在于主观婚嫁合意与客观给付特征。王芳持续催款,在刘强无力负担后仍不终止,刘强的转账行为均为被动给付,“自愿赠与,无需返还”的备注不具备法律效力。
三、律师深度分析:三个法律问题值得警惕
问题一:恋爱期间的赠与,什么情况下可以要回?
恋爱期间的金钱往来,法律上通常区分为两类:
一般性赠与——如情人节红包、生日转账、日常消费支出等,金额较小或具有特殊示爱含义(如520、1314),通常视为情感表达,分手后一般不予返还。
附条件的赠与(婚约财产) ——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物给付,在法律上被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当缔结婚姻的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行为失去基础,受赠方应当返还。
本案中,141万转账远超刘强的收入水平,且全部围绕婚嫁事宜展开,法院据此认定为婚约财产而非一般赠与。
问题二:备注“自愿赠与”真的能免责吗?
不能。 本案给出了最直接的答案。
“自愿赠与”的备注固然是证据之一,但并非决定性证据。法院不会仅仅因为转账备注了“自愿赠与”就认定其为一般赠与,而是要综合考量:
赠与的目的——是为了表达爱意,还是为了推进婚约?
赠与人的经济能力——是否超出合理范围?
赠与的背景——是否发生在谈婚论嫁期间?
双方的沟通记录——是否存在以结婚为条件的索要?
当“自愿赠与”的备注与客观事实明显矛盾时,法院会穿透形式、审查实质。
问题三:借婚姻索取财物,法律如何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2条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本案中,王芳以结婚为条件持续向刘强索要财物,在刘强无力负担后仍不终止,法院认定其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司法实践中,借婚姻索取财物与自愿赠与的界限在于:前者是以结婚为筹码的被动给付,后者是发自内心的主动赠与。
四、律师建议:恋爱大额转账,请记住这四点
1. 大额转账要明确性质。 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给付,建议在转账备注或聊天记录中明确体现“婚房首付”“彩礼”“结婚备用金”等字样,而非笼统的“自愿赠与”。
2. 保留完整证据链。 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都是证明款项性质的重要证据。不要因为“谈感情伤钱”就忽略证据留存。
3. 量力而行,切勿过度”为爱“借贷。 为爱情倾其所有看似浪漫,实则暗藏巨大风险。超出自身经济能力的大额给付,既可能让自己陷入债务危机,也可能在感情破裂时引发更复杂的纠纷。
4. 遇到纠纷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婚恋财产纠纷涉及复杂的法律定性,专业律师的介入能帮助你更准确地评估案件走向、收集有效证据。
最后想说
爱情是感性的,但金钱往来需要理性。“自愿赠与”四个字,挡不住法律的实质审查,也掩盖不了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本质。
本案的判决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法律保护真挚的感情,但不保护以感情为名的索取;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不纵容与客观事实相悖的形式主张。
热恋中的你,不妨把这篇转给另一半看看——谈钱不伤感情,糊涂花钱才真正伤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