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到了,你知道,那是交配季节:狗都跑出去找配偶了,它们要在外头呆几天的,回来后也不会告诉你它们去哪儿。你不必担心,它会回来的。”
这是南非作家、200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J.M.库切在小说《等待野蛮人》中的一段话。当老行政长官被政府军关押,厨娘的孙子给他送饭时,用这样一段看似漫不经心的话语,道出了动物世界里某种原始而笃定的规律。
这段文字读来饶有趣味,瞬间勾起了我对“狗”这种生灵的种种回忆。我生长在农村,在泥土与炊烟的熏陶下长大,对狗有着天然的熟稔。我也曾写过几篇关于狗的文章,但每当提起笔,脑海中总会浮现出二十五年前读到的那篇《狗这一辈子》。那是有着“乡村哲学家”之称的刘亮程先生的手笔。
刘亮程笔下的狗,活得通透而苍凉。他曾写道:“狗这一辈子像梦一样飘忽,没人知道狗是带着什么使命来到人世。”在他的文字里,狗不仅仅是看家护院的畜生,更是村庄里沉默的守望者。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向文友们推荐他的《一个人的村庄》和《城市牛哞》,因为那里面的文字,有着泥土般厚重的质感。
此刻,重温库切关于狗在春天“找配偶”的描述,我又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刘亮程。这两位作家,一位是南非的诺奖得主,一位是中国西部的乡土歌者,他们虽然都没有专门深究狗的“婚恋观”,但他们笔下的狗,却都指向了同一个真相——一种超脱于人类道德之外的生存本能。
我在农村生活了十几年,见过无数的狗。有老得毛发稀疏、鼻子杵着地,只能在夜晚才敢出来转悠,仿佛在回忆年轻时风月场中辉煌岁月的老狗;也有精力旺盛、整日在田埂上撒欢的大狗小狗;还有依附于人的家狗和独来独往的野狗。
虽然它们都会在春天躁动,跑出去“耍朋友”,甚至完成生命的繁衍,但它们与人类截然不同的地方在于:它们的世界里,没有世俗的羁绊。它们不会给心仪的对象送礼物,不会为了凑齐“三金”而发愁,更不会为了买一套带院子的房子而透支半生。它们不需要领证,不需要办酒席,更不需要成双成对地在一个屋檐下斤斤计较地过日子。
记得那个年代,农村人养狗,最看重的是它们的忠诚。我们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狗不嫌家贫,儿不嫌母丑。”这种忠诚,是狗对人类无条件的交付。
然而,由是我想:狗对人倒是忠诚可靠,为什么在同类之间,在婚恋问题上,却显得如此“有情无义”了呢?
在狗的世界里,男狗和女狗好上了,似乎从不需要谁对谁负责。它们不需要共同抚育下一代,没有“抚养费”的纠纷,也没有“学区房”的焦虑。甚至,这条狗今年和那条狗在春风中缠绵,明年它依然可以毫无心理负担地与别的狗结伴而行。在人类的伦理中,这或许叫“始乱终弃”,但在狗的世界里,这不过是顺应天时的自然法则。我从未听到有人去指责狗的滥情,也从未见过哪条狗会去谴责同类的薄幸。
这一点,不知道库切和刘亮程怎么看?
或许,在库切眼中,这是一种无需解释的野蛮与自由;而在刘亮程的村庄里,这不过是万物有灵、顺应天道的另一种活法。相比于人类在婚恋中掺杂了太多物质、责任与算计的沉重,狗的“婚恋观”虽然看似无情,却也因此活得更加纯粹和轻盈。它们只负责在春天相遇,在冬天遗忘,然后继续忠诚地守望着那个并不富裕的家。
这,或许就是狗这一生,最让人羡慕,也最让人困惑的哲学。它们不懂海誓山盟,却懂得顺应天时;它们没有道德枷锁,却活得坦荡纯粹。在它们简单的生命逻辑里,藏着一种人类穷尽一生都在追寻,却往往求而不得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