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来咨询情侣之间借钱的问题,开口第一句话往往不是“我能不能赢”,而是:“我当时太相信他了。”
这句话背后,通常不是几千块的小事。
而是几十万转出去了,感情也结束了,对方开始不认账。
恋爱时,他说的天花乱坠:“我们之间还用写借条吗?”
分手后,他说:“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借款?”
这类案件最扎心的地方在于,钱是真的转了,关系也是真的谈过,但到了法院,法官不会因为你们曾经是情侣,就当然认定这笔钱是借款。
法院最终看的,还是证据。
最近,我们代理女方处理了一起情侣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
女方在恋爱期间借给男方几十万元。好在借钱之前,她曾经问过我一句:
“情侣之间借这么多钱,要不要写借条?”
我当时的建议很明确:
一定要写。
后来双方分手,男方果然不认。我们代理女方起诉后,法院最终支持了我方关于本金、利息以及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这个案子给很多人的提醒是:
恋爱关系可以靠感情维系,但借贷关系一定要靠证据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