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网络流传的安徽婚恋纠纷事件,把彩礼纠葛、男女相处边界、刑事风险,赤裸裸摊在了大众面前。
男方与女方年初经相亲相识,短短一个多月便定下婚约,男方给付31.8万元高额彩礼。原本敲定婚期,女方又提出新的条件,要求男方购置婚房。为促成婚事,男方又出资买房。可房子购置完成之后,女方始终拒绝共同生活。
矛盾不断发酵,男方提出退婚,要求返还彩礼。双方关系彻底陷入僵局。后续女方以哭求的方式,让男方驱车跨城前去见面。席间女方主动饮酒三瓶,男方仅饮一瓶,饭后去往女方提前开好的宾馆,二人发生性关系。次日,女方报警,控告男方强奸。
消息传到网络,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这是做局,拿强奸报案来拖住彩礼不退”。但法律层面,网络舆论的猜想,不能等同于案件事实。
彩礼是民事问题,强奸是刑事问题,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很多网友容易形成一种简单逻辑:“她不想退彩礼,所以故意报假强奸”。但在司法审判当中,两件事要切割看待。
第一,关于31.8万彩礼。双方仅仅订婚,没有登记结婚,没有共同生活。依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这种情况男方起诉,有权主张女方返还大额彩礼,这是民事上非常清晰的权利。哪怕没有后面宾馆发生的一切,男方也完全可以通过去法院起诉,拿回彩礼,这是正规的救济途径。
第二,强奸罪,核心判断标准是发生性关系时,妇女是否自愿,是否存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致使妇女不能反抗、不知反抗的手段。
这里就会出现现实里非常棘手的难题:
哪怕双方是订婚男女,婚约关系不等于发生性关系的许可。恋人、订婚对象之间,依然可以成立强奸罪。醉酒,是实务中高频出现的争议点。
不是说只要喝了酒就一定构成强奸,也不是女方喝酒多,就一定属于自愿。司法要看:女方当时意识状态,能不能辨认、控制自身行为;有没有明确的拒绝、反抗的表示;事前聊天记录、环境、双方过程细节,全部物证、言词证据,要形成完整链条。
关键点:不能因为两个人有彩礼纠纷,就直接推定女方报的就是假案;同样,也不能因为二人订过婚,就直接推定性行为一定是自愿。全部靠证据说话。
民事彩礼归法院民事庭审理;强奸是否成立,是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刑事法庭判断。不能拿民事上的恩怨,直接推导刑事案件的结论。
婚恋里的巨大风险:不要把所有问题,都留给私下拉扯
这个案子给所有步入相亲订婚的人,敲了很重的警钟。
1. 大额彩礼,一定要留存完整证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最好有书面字据。一旦谈崩,民事诉讼才是索要彩礼的正道,不要寄希望于私下谈判、情绪化拉扯。
2. 婚约不等于“性的通行证”。哪怕谈婚论嫁,发生亲密关系,依然需要清晰、真实的自愿。醉酒场景,风险极高。不要默认订婚就代表对方默许一切。
3. 感情闹僵之后,单独赴约、喝酒、共处封闭宾馆房间,本身就处在极高的法律风险地带。关系已经走向退婚,就应当尽量避免这种独处场景。很多刑事风险,不是主观故意犯罪,而是边界模糊之下踩进泥潭。
跳出吃瓜视角:两种悲剧的可能性
现实存在两种可能性:
一种网络大众猜想:女方为了规避彩礼返还,刻意设计场景,进行虚假刑事控告。诬告陷害同样也是刑事犯罪,如果查证属实,报案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另一种现实可能:双方矛盾积压,酒后女方意识减弱,当时并非自愿,事后选择报警维权。
在卷宗、证据没有对外公开之前,外界所有都只是推测。舆论可以讨论现象,但不能代替司法定案。
这件事最值得思考的,不是简单站队某一方。
高额彩礼裹挟的婚恋,两个人关系一旦破裂,财产纠葛和人身风险会纠缠在一起。感情落幕的时候,很多人想不到:一场相亲订婚,最后会走到刑事报案的地步。
法律给了我们处理彩礼的民事途径,也给女性人身权利刑事层面的保护。
但人心复杂,感情破裂之后,人性的博弈,远远比法条文字更加残酷。
成年人在婚恋之中,既要守住钱财,更要守住行为的法律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