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绮贞把自己的歌拿回来了!
大清早看到热搜,我立刻点了进去。确认是法院真的作出了判决,太好了。如果你也喜欢陈绮贞,大概能理解这种高兴。
我们已经很久没有等到她的大型巡演了。《旅行的意义》《太聪明》《还是会寂寞》《华丽的冒险》《鱼》……围绕母带、授权和旧合约的纠纷,始终像一道没有解开的绳结,缠在她与过去的这些作品之间。
现在,这个结终于松开了。
根据对岸法院作出的判决,陈绮贞与钟成虎、添翼创越之间,关于录音、视听及词曲音乐作品的专属授权关系,以及演艺经纪关系,自2023年1月起已经不存在;添翼方面还应将相关分轨母带交付给陈绮贞一方。
所以,歌迷们可以开始敲碗了:
老歌能不能重新发行?过去的演唱会影像能不能整理出来?最重要的是——陈老师,巡演是不是可以安排了?
对于一位独立音乐人来说,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处理旧作、母带和相关授权,才算真正的“独立”了。
乍一听,这事还挺荒唐的。
就拿《旅行的意义》来说,陈绮贞写的,也是陈绮贞唱的,歌名下面明明白白写着她的名字,怎么会出现“拿不回来”的问题?
其实,一首歌至少可以简单分成两样东西。一样是歌本身,也就是词和曲。另一样是被录出来的那个版本。
进入录音棚,录下人声、吉他、贝斯和鼓,再把这些声音制作成唱片里那首我们熟悉的《旅行的意义》,就产生了录音和母带相关的权利。
这两部分,可以属于不同的人,也可以分别授权给不同的公司。
陈绮贞遇到的麻烦,并不是有人突然把她从“词曲作者”一栏删掉了,而是过去的合约,把部分作品的经营和使用权,以“专属授权”的方式交给了添翼。

“专属”两个字很关键。
它意味着,在约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只有得到授权的一方可以处理相关作品。哪怕你是作者本人,也不能完全绕开它,自己再找别人发行或者授权。
所以,音乐人依然拥有创作者的署名,不代表她还能完全决定这首歌怎么用。
2005年,陈绮贞谈了4年的男友钟成虎,成立自己的音乐厂牌添翼创越,此后逐渐参与陈绮贞的唱片制作、发行及演出事务。
2009年的《太阳》已经由添翼发行,至2013年前后,双方进一步建立了后来引发争议的经纪与作品专属授权关系。

2019年,两个人结束了18年的恋爱关系。双方的工作合作也随之走到终点。
然而版权问题并没有跟着自动结束。
添翼方面此前主张,陈绮贞部分母带录音和视听作品,仍由公司“永久专属代理”;陈绮贞则认为双方合约已经届满,旧公司不应继续代理自己的作品,也应该交还相关母带资料。
双方真正争执的,其实是这件事:合作都结束了,旧公司的专属授权到底有没有结束?
所以今天她拿回来的,是2023年1月以后重新决定相关作品如何使用、如何发行、如何继续往前走的权利。
这也是热搜里所谓“陈绮贞拿回版权”更准确的含义,是我们真正应该替她高兴的地方。
这场胜利,陈绮贞等了足足三年,甚至一度面临6项罪名的指控。
2023年,双方的矛盾彻底公开。添翼方面指控陈绮贞要求提高唱酬和版税、违约参加活动,也对她与工作人员的相处方式提出了一系列指责。
陈绮贞则通过律师回应,称添翼没有按照约定提供经纪服务和结算报酬,并且在合作关系结束后,仍然继续处理她的作品授权。
她当时说过一句很关键的话:合约届满后,我有为自己作决定的权利。

后来,陈绮贞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经纪与专属授权关系已经结束,并要求对方交付相关母带。
钟成虎与添翼方面也向她提起刑事控告。
他们指控陈绮贞让工作人员将专辑、单曲及演唱会影音等资料,复制到NAS硬盘,涉嫌侵害著作权、泄露工商秘密、背信等六项罪名。
检方为此调查了两年。
负责备份的工作人员表示,整理和保存陈绮贞的歌曲、专辑及演唱会资料,本来就是她工作的一部分;备份也是为了避免创作资料遗失。相关文件一直留在添翼公司内部,没有被带走,更没有拿出去发行或者牟利。
今年3月,台北地检署认定相关备份主要用于保存,没有造成实际损害,陈绮贞与涉事工作人员所面对的六项指控,全部获不起诉处理。
先证明自己保存作品不算犯罪,再通过民事诉讼确认旧授权已经结束,这一路陈绮贞走得并不轻松。
而随着分轨母带的“回归”,整件事终于迎来了最重要的胜利。
这里提一嘴,这个“分轨母带”到底有什么用?一首歌在录音时,人声、吉他、贝斯、鼓和其他乐器,通常会分别保存在不同音轨里,我们最后听到的成品,是这些音轨经过编辑、混音以后合成的版本。
只有最后的成品,没有原始分轨,就像拿到一道菜,却没有原料和配方。
所以,交付分轨母带不是一个象征性的动作。它直接关系到陈绮贞以后能不能更自主地处理这些作品,重新混音、修复音质、制作纪念版本,或者重新整理某段演唱会录音,以及歌迷们最关心的——
这是不是意味着演唱会马上就能来了?
其实现场演唱、使用原版录音、发行演唱会专辑、制作演唱会电影,涉及的权利不完全相同。
陈绮贞这些年也并不是完全不能公开演出,但这次胜利扫清了一个很大的障碍,以后她想重新整理老歌、推出修复版或纪念版,处理相关影音资料,或者授权作品用于新的项目,都有了更大的自主空间。
是的,未来可期。
陈绮贞的遭遇,在音乐圈并不罕见。
吴青峰也曾因为自己写的歌,被昔日合作伙伴告上法庭。他与前经纪人林暐哲之间的争议,同样围绕一份词曲专属授权合约:
吴青峰认为双方已经终止合作,自己当然可以继续使用和演唱作品;对方则主张专属授权仍然有效。

两人合作了10多年,被圈内看作“父子”,后来却也逃不过对簿公堂的结局,那个写下《小情歌》《无与伦比的美丽》的人,一度需要在法庭上证明自己有权继续使用自己的歌。
后来的事情大家也都知道了,吴青峰通过司法程序,确认了旧授权关系的结束。
邓紫棋则选择了另一条路。
她与前公司解约以后,双方围绕艺名、旧作录音版本及收益等问题发生长期争议。既然旧录音的控制权难以解决,她干脆重新唱了一遍。

2025年,邓紫棋推出重录专辑《I AM GLORIA》,把《泡沫》《光年之外》《我的秘密》等代表作重新录制。
歌还是她写的,唱歌的人也没有变,但重新录制后,产生的是一套新的录音版本。她不必再完全依赖过去的母带,就能重新发行和经营这些作品。
包括Taylor Swift重录早期专辑,也是相似的思路。
旧母带一度不在自己手里,那就重新录制,用“Taylor’s Version”创造由自己掌握的新版本,再依靠作品、歌迷和市场,把选择权慢慢拉回自己这一边。
这些音乐人的情况不完全相同,采用的方法也不一样,但共同说明了一件很容易被大家误会的事:
歌是自己写的,不代表录音版本一定属于自己;录音是自己唱的,也不代表所有使用方式都能由自己决定。

这也为众多刚刚进入行业的音乐人做了提醒,签合同时至少要弄清楚几个问题:
词曲和录音分别归谁?公司得到的是普通授权,还是专属授权?授权期限是三年、十年,还是所谓的“永久”?合作结束以后,公司还能不能继续代理旧作?谁负责出资录音,最后又是谁拥有母带?演唱会录音、MV、纪录片和后台素材归谁保管?合同到期以后,分轨、工程文件和账目是否需要交还?
这些问题听起来没有写歌浪漫,甚至有点扫兴。可等到一首歌真正走红,它就不再只是一首歌了。
它会产生播放收益,会被用于演唱会、综艺、广告、影视剧和短视频,也可能在十年、二十年后重新发行。每一种使用方式背后,都有具体的权利和利益。
很多年轻音乐人刚开始合作时,手里没有太多资源,对合同也不熟悉。能遇到愿意投入的公司和制作人,当然是一件好事。
但在利益面前,没有情怀可言,对于创作者而言,最理性的选项始终是从一开始就养成“权益意识”,无论对方是“父亲”还是“爱人”。
音乐人需要尊重合同,也应该在签下名字以前,真正明白自己交出去的是什么。
从《让我想一想》到《华丽的冒险》,再到后来的《沙发海》,陈绮贞一直是华语音乐里非常特别的存在。
2003年前后,魔岩结束运营,陈绮贞与滚石约满。她没有急着投奔另一家大唱片公司,而是成立“好小气音乐工作室”,自己制作、发行《Sentimental Kills》《旅行的意义》《after 17》等作品。
那时候的“独立音乐人”,还不是一句方便宣传的人设。它意味着预算有限、渠道有限,很多事情都要自己想办法完成。
可陈绮贞就是靠着这些作品,一点点建立起了与歌迷之间的关系。她让很多人第一次相信,不按照主流唱片工业的方式出现,也可以拥有长久的生命力。
所以,当这样一位音乐人被母带和专属授权困住时,我很难只把它当成一场普通的商业纠纷。
我们当然承认钟成虎作为制作人的贡献,也承认添翼在作品制作和经营中付出的劳动。
但合作已经结束,就应该允许音乐人离开。旧公司不能因为曾经参与过一段成功的职业生涯,就永远拥有决定这段职业生涯下一步往哪里走的权利。
陈绮贞这次拿回的,正是这种继续往前走的可能。
接下来会不会有大型巡演,会不会重新整理老歌,会不会推出修复版、纪念版或者新的演唱会影像,现在还没有确定消息。
但我们终于可以放心期待了,至少下一次听到这些歌,是以陈绮贞自己决定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