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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奸女友获刑3年,出狱后复合,争吵时动粗致女友身亡;男子母亲:儿子称提“之前的事”刺激到他

  • 2026-10-28 18: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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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综合(本文内容均引用公开报道。)编辑:唐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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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强奸女友获刑男子复合后致女方身亡”事件引起网络热议。

2022年7月,大学生情侣刘某与晶晶暑期同住期间,晶晶报警称,生理期时遭刘某强奸。

据刘某母亲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刘某被羁押期间,晶晶曾表达爱意并称不希望刘某坐牢。但法院认为,尽管晶晶对刘某表达了关心,但不能否定刘某违背晶晶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事实。一审刘某以强奸罪获刑三年。

刘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2025年7月13日,刘某刑满释放,不久便与晶晶复合。没想到3个月后又因争吵酿出悲剧。2025年10月15日,刘某与晶晶在江苏昆山打工期间,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争执过程中,刘某掐住晶晶颈部致其窒息身亡。

刘某母亲表示,案发后,刘某第一时间联系了她,称做错事要求报警,还称争吵的导火索是晶晶提起“之前的事情”,刺激到情绪激动的他。

案发后,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刘某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办理中。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种行为具有以下特征:(一)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二)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

法律专业人士相关阐释:与妇女发生性行为不能违背其意志,与双方是否确认关系、是否订婚没有关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该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意志决定自己性行为的权利。因此,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犯罪构成的关键要素。

来源:综合红星新闻、央视新闻、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王维娜
校对:刘娟

主编:严云

终审:编委 李荣

来源:网络综合(封面图来源网络)编辑:唐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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