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恋爱期间给她花了上百万,现在分手了能要回来吗?"
"婚前父母出钱买的房,写的对方名字,这算彩礼吗?"
"我们闪婚一个月就离婚,20万彩礼能全额返还吗?"
作为一名律师,我经常接到这样的咨询。感情破裂后,财产纠纷往往成为最难解的结。就在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三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终于给这些争议画下了清晰的司法红线。
一、从甜蜜到对簿公堂:感情褪色后的财产之争
2024年初,赵某与李某的案例堪称典型。两人相识恋爱后,赵某不仅按习俗给付礼金6.6万元,还应李某要求支付了15万元购车款,条件是"买车后就登记结婚"。谁知婚礼后不足一月,双方即发生争吵分居。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返还大部分款项,认定购车款同样具有彩礼性质。
类似的纠纷在全国各地上演。在上海杨浦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一对恋爱多年的情侣在分手后对簿公堂,法院认定购房款等大额支出属于彩礼性质,酌情判决返还150万元。而另一些案件中,日常的小额转账和消费则被认定为情谊行为,不予返还。
最高法这次发布的案例,直面了当下婚恋财产纠纷中最棘手的几个问题:什么才算彩礼?恋爱期间的大额支出如何定性?未结婚但长期同居后彩礼还要返还吗?
二、泰和泰钟飞律师解析:你的"付出"受法律保护吗?
从我执业经验来看,法律对彩礼的认定远比一般人想象的要复杂和精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认定彩礼需综合考虑给付目的、当地习俗、财物价值等多重因素。
那么,恋爱期间消费和婚前买房买车,到底属不属于彩礼呢?
第一,日常消费和小额礼物,法律明确排除在彩礼之外。
情人节红包、生日礼物、日常吃饭旅游开销——这些属于情感表达范畴,法律一般不介入调整。正如最高法在案例中明确,刘某在同居期间给张某的多笔转账(包括5笔520元),因用于共同生活开销,不被认定为彩礼。
第二,以结婚为前提的大额购房款、购车款,可能被认定为彩礼。
这是本次最高法案例最值得关注的亮点。某案例中,15万元购车款被认定为彩礼,关键证据是聊天记录显示"买车后结婚"的约定。这就意味着,大额资产的给付如果与婚约直接挂钩,就具备了彩礼性质。
在我的执业经历中,也曾处理过一起类似案件: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父母出资500万购房并登记在女方名下,后因女方悔婚,法院判决返还房产。裁判要点就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 这一关键要素。
第三,已婚情况下,彩礼返还门槛极高。
如果已经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除非出现"闪婚闪离"且彩礼数额过高的极端情况。某案例中,郑某与吴某相识3天结婚,10余天后分居,法院支持了返还全部彩礼的请求。
这里分享一个实用建议:大额资产给付前,最好通过书面或聊天记录明确资金性质,避免日后争议。我曾建议客户在转账时备注"为结婚购房之用",这一简单举动在后续诉讼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三、避免人财两空:高端客户必须掌握的四个要点
1. 资金性质要明确,证据意识不可少
无论是婚前购房还是购车,务必保留好沟通记录。如果是彩礼性质,最好有媒人或见证人;如果是赠与,明确意思表示;如果是借款,完善借款手续。高端客户资产规模大,更应当有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 支付方式见智慧,习俗惯例要尊重
彩礼支付应符合当地习俗惯例,避免与日常消费混淆。建议采用银行转账而非现金支付,便于追溯流水。支付节点最好选择在订婚礼节性场合,强化"以结婚为目的"的外观特征。
3. 共同生活时间长,返还比例会降低
案例告诉我们,未登记但已长期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的,彩礼可不予返还。王某与孙某共同生活4年并育有一女,法院驳回了返还20万彩礼的请求。法律不鼓励将婚姻视为交易,长期共同生活形成的家庭共同体受到保护。
4. 警惕婚骗风险,大额支出需谨慎
某案例中,卢某以相亲为名骗取多人财物,最终被认定诈骗罪。高端客户尤其需要警惕"职业婚骗",对短时间内索要大额财物的情况要保持警觉。婚前可通过专业机构进行基本背景调查,防范于未然。
结语:爱与财产之间,需要理性与智慧的平衡 "任何婚姻的结合,都需要财产关系上的清晰与感情世界中的模糊保持微妙的平衡。"感情可以不计得失,但涉及重大财产处分时,理性与情感需要并存。当爱的盛宴散去时,法律会成为最后守护公平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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