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的阳光斜斜地淌过落地窗,把他白到晃眼的皮肤镀上一层暖金。他穿着一身黑色运动服,额发被汗水打湿,贴在饱满的额角,运球时手腕轻转,动作利落又漂亮,三分线外起跳投篮的瞬间,全场的欢呼几乎要掀翻屋顶。我攥着手里的矿泉水瓶,指尖泛白,心跳快得像是要挣脱胸腔——长到二十岁,我从未对谁有过这样的感觉,像是有团火,从眼底烧到心口,烫得人喘不过气。我是体育学院的,沈聿是隔壁商学院的风云人物,听说家境优渥,成绩拔尖,还是校学生会的副主席。按理说,我们本该是两条毫无交集的平行线,可那天散场后,他弯腰捡球时,目光恰好撞上我的,还冲我勾了勾唇角,说了句“同学,你的水掉了”。后来我开始有意无意地制造偶遇。早上在食堂买豆浆时,故意排在他身后;下午没课,就去商学院的教学楼外晃悠,就为了看他抱着书本从走廊里走出来的样子;晚上更是守在篮球馆,看他打完球,再假装顺路,和他一起走回宿舍区。沈聿是个很温和的人,察觉到我的刻意,也没有戳破,反而会主动和我搭话,问我体育训练累不累,问我喜欢打什么位置。我们的关系渐渐熟络起来,会一起去校外的小吃街吃烧烤,会在周末约着去图书馆自习,他会耐心地给我讲我看不懂的经济学公式,我会教他投篮时怎么发力才能更稳。我以为,这是一个好的开始。我甚至偷偷在心里规划,等下次他生日,就跟他表白。我想象过无数次他听到告白时的样子,或许会惊讶,或许会脸红,或许会笑着点头。那些偷偷藏在草稿纸背面的心事,那些深夜里翻来覆去的悸动,都在日复一日的相处里,疯长成遮天蔽日的藤蔓。直到那天,我买了他最喜欢的草莓蛋糕,想去他的宿舍给他一个惊喜。我站在宿舍楼下,远远就看见沈聿站在路灯下,手里拎着一个保温桶。昏黄的灯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他微微低着头,嘴角噙着的笑意,是我从未见过的温柔。然后,一个穿着白色毛衣的男生小跑着过来,扑进他的怀里,抱怨着“等好久啦,汤都要凉了”。沈聿伸手揉了揉那人的头发,动作自然又亲昵,他把保温桶递过去,轻声说:“乖,路上堵车了,快上去吧,外面冷。”男生仰头看他,眼睛弯成了月牙,踮起脚尖,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下。那一瞬间,我手里的蛋糕盒子“啪”地掉在地上,奶油溅在裤脚,黏腻得让人恶心。我像是被人狠狠泼了一盆冷水,从头顶凉到脚底,浑身的血液都像是凝固了。我看见沈聿的眼神,看见他看向那个男生时,眼底的宠溺和温柔,那是我从未得到过的。原来他不是不懂温柔,只是他的温柔,从来都不属于我。我落荒而逃,像是个小丑,狼狈地逃离了那个充满爱意的场景。之后的几天,我躲着沈聿。他发消息问我为什么不去篮球馆了,问我是不是生病了,我都只回一句“没事”。我不敢见他,怕自己控制不住,会问出那些愚蠢的问题,怕自己会忍不住,会流露出不该有的情绪。放手,就意味着要放弃那些日日夜夜的心动,放弃那些小心翼翼的靠近,放弃那个我偷偷喜欢了很久的人。就意味着,以后再也不能光明正大地站在他身边,再也不能和他一起吃烧烤,一起去图书馆。不放,又能怎样呢?他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他们看起来那么般配,那么幸福。我难道要去做那个插足别人感情的第三者吗?我难道要看着他为难,看着他愧疚吗?我做不到。我想起那天晚上,路灯下的他们,那样的亲密无间,那样的旁若无人。沈聿看向那个男生的眼神,是藏不住的爱意。那是一种,我永远也无法企及的深情。朋友劝我,说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我知道,道理我都懂,可感情这回事,从来都不是道理能说得清的。他还是穿着那件黑色运动服,只是身边没有了那个白色毛衣的身影。他看见我,愣了一下,然后走过来,递给我一瓶水。我低着头,不敢看他的眼睛,声音沙哑:“我……我有点事。”“对不起,”他说,“我不是故意要瞒着你,只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抬起头,看见他眼底的歉意。我忽然就释然了。
是啊,他有什么错呢?他只是刚好喜欢上了一个人,只是那个人,不是我而已。
我接过他手里的水,扯出一个笑容:“没事,我都懂。”
那一刻,我知道,我该放手了。
放手不是认输,也不是放弃,而是放过自己。放过那个偷偷喜欢着他的自己,放过那个在角落里黯然神伤的自己。
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哪怕这份喜欢,没有结果,哪怕这份心动,最终只能藏在心底。
我看着沈聿,看着他英俊的眉眼,看着他嘴角的笑意,心里的那团火,渐渐熄灭了。没有想象中的撕心裂肺,只有一种淡淡的释然。
或许,有些感情,注定只能是路过。有些心动,注定只能藏在回忆里。
我转过身,对他挥了挥手:“我还有事,先走了。”
他看着我,点了点头:“好,再见。”
再见,沈聿。
再见,我偷偷喜欢了那么久的少年。
我没有回头,一步一步地往前走,阳光落在我的背上,暖暖的。我知道,以后的日子里,我或许还会想起他,想起那个深秋的篮球馆,想起那个冲我笑的少年。但我不会再难过了,因为我知道,他很好,他身边的人也很好,这就够了。
放手,是我能给这份喜欢,最好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