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QQ在失业的这段时间里,深刻体会了这种“职场婚恋”的心酸。投了两百多份简历,堪比发了两百多张相亲帖;经历几十场面试,更像是一场场令人疲惫的相亲局。遇到的“相亲对象”要么不靠谱,薪资直接砍半;要么是“奇葩条件”,单休就算了,还敢说“不交社保是行业规矩”。兜比脸还干净的他,对“理想关系”不再抱有任何幻想,只求一段能相互供养、平稳度日的“姻缘”。
在数不清“等消息”的日夜煎熬后,倒霉蛋周QQ终于踉踉跄跄地和一份新工作“把关系定了下来”。公司HR带着“月薪八千加五险一金”的诚恳条件出现,宛如一位踏着祥云而来的“良配”,一把托住了他摇摇欲坠的人生,周QQ几乎是用尽全身力气,攥住了这份突如其来的“安稳”。
周QQ当时脑壳一热,心想“新工作来之不易”,连合同中间的条款都没来得及细看,唰唰签完字就把合同交了出去。结果喃?这合同直接下落不明!过了一周他找HR要,对方头都不抬,手一挥:“在走流程,急啥子?”又等了两周再问,主管直接开始打太极:“哎呀,盖章的领导出差了,回来就给你办,再等等哈。”这一等,一个月都过去了,合同的影子都没见着,问急了就说“在走流程,走流程”。
周QQ这才醒豁:公司这边甜言蜜语说了一箩筐,实际连个“本本”都舍不得给他看一眼——妥妥一张“渣司”面孔,玩的是“只恋爱不扯证”的把戏。
这公司扣着合同不给,哪儿是啥“流程慢”哦,分明就像“婚恋里”那些藏着掖着的“心机对象”——表面上拿“家里要商量”、“时机还没到”当借口敷衍你,背地里全是算计的小九九!他总算琢磨明白,公司这波操作,全是奔着坑人来的。
可能是:要让你维权的时候“抓瞎”!这好比没扯结婚证,你去民政局说“我要离婚分财产”,别个工作人员眉毛一抬:“证呢?”这就是为啥那么多仲裁诉求是“确认劳动关系”。
不管是补缴社保、认定工伤,还是离职要补偿、追索未足额发放的工资、加班费等,哪个不需要劳动合同当凭证?
没有合同,你就得从其他方面证明你们之间有劳动关系,你得搜集好多别的证据,还得反复跑相关部门,你跑断腿、磨破嘴,最后牙巴一咬:“算了算了,太麻烦了!”对喽!公司要的就是你这个“算了”。
也可能是:偷偷改条款“豁你沒商量”!周QQ的劳动合同不晓得啥时候遭人动了手脚。当初签字那份,根本就是个光板板格式合同,该填的关键地方全是空嘞,他看都没细看就签了。
结果嘛,面试时拍胸脯保证的“固定月薪8000”,悄咪咪就变成了“固定月薪4000+浮动绩效4000”。好家伙,固定部分直接对半砍,绩效还得跟公司业绩挂钩,飘忽不定。这下子,以后要是追讨加班费、算各种补偿,基数一低,维权难度简直像是爬坡上坎,喘都喘不赢。
所以说啊,一些小伙伴们签合同,光盯到开头结尾签字画押那两页,中间密密麻麻写的啥子名堂,简直懒得瞟一眼。公司就专门逮你这个空子,来个“中间换页”,神不知鬼不觉塞些霸王条款进去。等你后知后觉发现不对头,哦豁,字都签了,手印都摁了,那时候才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咯!
遇到公司签了合同又稳起不给你,你莫慌,也莫虚!直接跟到这几步走:
第一步:先礼后兵,悄悄留证据(别一上来就硬刚)
周QQ一开始就犯了“急着吵架”的错,后来才反应过来:先悄悄咪咪收集证据才是王道!他找了个午休的机会,用微信问HR:“姐,我签的劳动合同,公司盖好章没得哦?我最近办贷款要提供收入证明,劳动合同上不是写得有么,好久能把我的那份给我喃?”HR回复“还在走流程,找完流程就给你”。
回复的这句话,直接锤死两件事:第一,周QQ确实签了合同;第二,合同在公司手里,还没给员工。周QQ赶紧把聊天记录截图保存,这就是后续维权的“硬通货”!不管对方说啥子借口,只要回复了,就等于留下了证据,千万别搞丢!
第二步:找正当理由,书面催要(给公司一个台阶,也给自己留后路)
日复一日,周复一周,过一段时间公司还不给劳动合同,那就书面催要!周QQ直接用“需要收入证明”当借口,写了一段文字发邮件给HR和直接领导。为啥子要书面化?就是为了避免公司后续耍赖说“没收到你的要求”!发完之后一定要截图保存,不管是企业微信、正式邮件都可以,别光打电话,口说无凭!
周QQ发完书面催要后,公司还是装聋作哑,主管领导甚至还在会上阴阳他“事多”。这哈周QQ不惯着了,直接发了一条更正式的通知,发送人力分管领导,抄送公司所有高管:“本人周QQ,于*年*月入职,当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至今未将本人应持有的合同交予我。本人已于*年*月*日书面催要,至今未获回复。因公司未依法提供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公司承担,本人将保留追究公司责任的权利,巴拉巴拉……”这条消息发出去,不到半天,HR就主动找周QQ私聊了,语气软得像棉花:“QQ啊,合同审批完了,之前是误会,合同马上给你。”你看,公司就是欺软怕硬!
如果前面几步都走完了,公司还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硬是不给合同——那你也莫客气了,该搬救兵就搬救兵!
可以找劳动监察实名举报!直接打12333,跟工作人员说清楚:“我在XX公司上班,签了劳动合同,但公司一直不给我本人持有的那份。”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公司改正,而且在这件事上,劳动监察通常很给力。大多数公司都不想为了一份合同跟主管部门死磕,划不来!
如果劳动监察介入后还是没效果,就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申请书里,一定要加上“因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主张二倍工资差额”。你能主张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咋个算出来的呢?法律规定了,公司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签书面劳动合同,这是给公司的 “宽限期”,相当于给老板一个 “缓一缓” 的机会,这个月不得算双倍工资;超过 1 个月不满 1 年没签合同,从第 2 个月开始就要给双倍工资了,这是对公司的惩罚;要是满1年都没签,就视为自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到了这个时候,法律认为这种长期的劳动关系已经事实形成,惩罚性的“双倍工资”条款就停止计算了。
这里要提醒一句:万一公司死活不拿合同,也别慌!用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就行!比如入职应聘信息、工资条、银行流水、个税申报记录、考勤记录、工作群聊记录,花名册、甚至同事的证人证言,把这些证据准备好,一样能维权!
有小伙伴会说:“周QQ运气好,我要是硬刚,工作搞丢了咋办?”
周QQ说:“你反过来想嘛,一家公司要是连盖了章、写明白条款的劳动合同,都不敢堂堂正正交到你手上,那它在这段‘劳动关系’里,大概率早就心怀鬼胎了。这就好比处对象,对方一直连个正经名分都不敢给你,嘴上一直哄着你,实际上藏藏掖掖,不敢堂堂正正和你出现在公众场合,那你猜,他后头是打算好好过日子,还是早就备好了退路,随时准备玩个“消失的他(她)”?
所以说,一段连“纸”都不敢给你的关系,哪儿来的安全感?职场如情场,连张‘婚书’都舍不得给你的,你还指望他将来对你负责?醒豁点,该留痕留痕,该走人走人,遇上这种“渣公司”,早点留证据、懂维权,比啥都强——毕竟,真心想和你走下去的,巴不得一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