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问题在实践中确实常见,关键在于区分一般赠与与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二者在法律性质和后果上截然不同。梳理以下相关法律要点,并提供一份融入最新裁判精神的实务指引供大家参考。
一、🔍法律定义与核心区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彩礼特指:一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依据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付对方的数额较大的财物。其核心特征在于“以结婚为目的”和“依据习俗”。
与彩礼不同,根据《规定》第三条,恋爱期间为表达或增进感情的一般性日常消费支出、在特殊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属于情谊行为,不属于彩礼范畴。
二、⚖️ 司法实践中的核心处理原则
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会综合考量给付目的、当地习俗、财物价值等因素进行认定。以下是基于最新裁判观点梳理的核心处理原则:
1.日常消费与小额转账
定性:如餐饮、娱乐消费,或“520”、“1314”等特殊含义的转账,不属于彩礼。
处理方式:视为表达或增进感情的消费性支出或一般赠与,一旦交付,通常不支持返还。
关键考量:金额较小、属于日常性与消费性、无明确结婚目的。
2.符合习俗的大额财物给付
定性:如礼金、“五金”、贵重首饰等,通常属于彩礼。
处理方式:认定为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或共同生活时间极短,接收方需返还。
关键考量:符合当地习俗、金额较大、以缔结婚姻为直接目的。
3.以结婚为目的的购房款、购车款
定性:有证据证明系为结婚而给付的大额出资,可以认定为具有彩礼性质。
处理方式:按照彩礼规则处理。若婚约未成,法院将综合款项消耗、共同生活情况、孕育子女等事实,酌情判决部分或全部返还。
关键考量:是否有“结婚”前提约定、属于大额出资、非一般赠与。
4.“闪婚”后拒绝共同生活
定性:虽已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时间极短,彩礼目的实质上未实现。
处理方式:若接收方拒绝共同生活,存在借婚姻索取财物之嫌,可能判决全部或大部分返还,并可能支持离婚请求。
关键考量:共同生活时间极短、彩礼未实际用于共同生活、接收方的主观意图。
5.未登记但已长期共同生活并育有子女
定性:彩礼的缔结婚姻目的已部分实质实现。
处理方式:为平衡双方利益、贯彻诚信原则,充分考虑女方在抚育子女、经营家庭中的付出,可能判决不予返还。
关键考量: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彩礼的实际用途、双方对家庭的贡献。
三、📜实务指引与风险防范建议
1.精准定性:明确资金性质与目的
-核心判断:任何大额经济往来的性质认定,“以结婚为目的”是最关键的证据。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中明确提及“结婚才给”、“买了房就登记”等内容至关重要。
-地域习俗:法院会考虑当地普遍认可的彩礼项目和形式,购房款、购车款在不少地区已被纳入彩礼范畴。
2.重点防范:警惕两类高风险情形
-“闪婚闪离”型:对于相识时间极短即支付大额彩礼并迅速结婚,婚后不久便分居并要求离婚的情形,法院会严格审查是否属于“借婚姻索取财物”。情节严重且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长期同居未登记”型:虽未办结婚证,但已长期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家庭甚至生育子女,分手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可能基于公平和诚信原则,综合考虑女方的付出,判决不予返还。
3.证据为王:全程保留有效凭证
-书面约定优先:对于婚前购房、购车等重大出资,最稳妥的方式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性质(是否以结婚为条件)、产权份额及婚约不成时的处理方案。
-电子证据固化:妥善保存所有能证明给付目的和金额的微信/短信聊天记录、转账备注、录音录像、邮件等。
-财务凭证清晰:确保银行转账记录、收条、合同、发票等凭证完整、清晰,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4.发生纠纷时的理性应对路径
1.内部协商:首先基于事实和法律与对方沟通,争取达成书面和解协议。
2.专业咨询:携带全部证据咨询陆扬律师,对案件核心争议点(如款项性质、返还比例)进行精准评估。
3.诉讼准备:若协商无果,及时提起诉讼。案由通常为“婚约财产纠纷”或“离婚纠纷”(如已登记)。注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切勿拖延超过诉讼时效。
四、💎核心结论
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是否属于彩礼,司法审查的核心在于给付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案例与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为缔结婚姻而给付的购房款、购车款等大额款项,可以被认定为彩礼。同时,司法实践也注重平衡双方利益,对于已实质形成共同生活、育有子女的情形,即使未登记,也可能不支持返还彩礼。
在情感与财产交织的选择中,最大的清醒在于明晰界限。一份关于大额给付的明确约定,并非对情感的质疑,而是为双方共建的未来,铺设一条权责清晰的道路。法律在否定借婚姻谋财的同时,也保护那些在婚姻中真诚付出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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