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个血肉之躯的人,不是他所做的虚无缥缈的梦,她身上的玫瑰紫绒线衫是心跳的绒线衫—他看见她的心跳,他觉得他的心跳。”
人们年轻的时候看什么都新鲜,总觉得东瞧瞧西看看才不枉活这一遭。
所以我们反复出发、爬尽三山五岳,遍尝酸甜苦辣,主动或被动的经历了许多。反正趁着年轻,尽情去生活嘛。
但无疑的是体验需要成本,迫于现实压力我们没有机会亲身体验,于是我们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处在一种情况:观念先于经历,物品的象征意义大于使用价值。
于是我们为了一种想象中的精致生活买单,去网红咖啡馆餐厅点单,食物的味道不再重要,拍出好看的照片比较重要,这样你在社交媒体、别人眼中就过着一种精致美好的小资生活。
于是我们也为了一种别人眼中的稳定生活买单,哪怕领导同事很不好相处,工作压力无处排解。但只要这份工作在社会观念里是稳定体面的,你就应该接受它,你自己的感受是被忽视的。
那么你的迷茫脆弱呢?
当感受被剥夺了正当性,我们有可能反过来规训自己,告诉自己这个社会就是这样。以至于我们为了精致而精致,为了稳定而稳定,为了结婚而结婚。
古为今用,张爱玲笔下《年轻的故事》就讲了这样一个为了恋爱而恋爱的故事,一个异化到极致的年轻人潘汝良,他为了成为一个社会意义下进步的青年人,所以爱上了一个外国姑娘。
先射箭,再画靶。
他学医不为兴趣,为了使用精密的医疗仪器、锋利的手术刀和白大褂,这样就可以成为一个社会观念里的精英。
这个年轻人像无数时髦的上海人一样喜欢喝咖啡, 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对于咖啡的信仰,倒不是因为咖啡的香味,而是那构造复杂的科学化的银色的壶,那晶亮的玻璃盖。”
咖啡的味道不重要、医学的知识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构造一个社会精英的形象。文中是这样描写的:
现代科学是这十不全的世界上唯一的无可訾议的好东西。做医生的穿上了那件洁无纤尘的白外套,油炸花生下酒的父亲,听绍兴戏的母亲,庸脂俗粉的姊姊,全都无法近身了。
入乡随俗,那时候的大上海对于西方文化很是推崇,于是这个年轻人爱上了一个名叫沁西亚的俄罗斯姑娘。
这个俄罗斯姑娘高鼻深目,皮肤像牛奶一样白腻,和潘汝良的母亲完全是两种女人——他的母亲看咿咿呀呀的绍兴戏,打麻将,不顺心就怄骂孩子。
然而这个外国女孩子安静秀气,代表了一种西方的潮流气息,潘汝良需要这么一个外国恋人,文中是这样描写的:
汝良把她和洁净可爱的一切归在一起,像奖学金、像足球赛、像德国牌子的脚踏车、像新文学。
爱情始于一种荒谬和自我投射,只不过潘汝良那时候还没有领悟到。
他是怎么爱上这个外国姑娘的呢?
这个年轻人反复在纸上画着一个女人的侧脸轮廓,那线条无疑是美的,也许来源于什么外国电影和画报。直到偶然有一天他在图书馆前台发现一个外国女人和他笔下的轮廓一模一样,于是他称自己一见钟情。
于是他主动邀约这个名叫沁西亚的女孩,他们约定在她工作的百货大楼的办公室,在中午见上一面。
在赴约之前潘汝良就像坠入爱河的年轻人一样激动,充满幻想,甚至落叶、阳光都有了独特含义,想象与一个外国女人的浪漫故事。
直到他与沁西亚真切地相处在一起,他才发现他们之间并不熟悉,她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美好,文中是这样描写的:
头发是黄的,可是深一层,浅一层,近头皮的一部份是油腻的栗色,女人藏在写字台底下的一双脚只穿着肉色丝袜,高跟鞋褪了下来,因为图舒服。汝良坐在她对面,不是踢着她的鞋就是踢着了她的脚,仿佛她一个人长着几双脚似的。
有人说,我们要爱具体的人,不要爱抽象的人。
潘汝良一瞬间良心不安,他想:
她是个血肉之躯的人,不是他所做的虚无缥缈的梦,她身上的玫瑰紫绒线衫是心跳的绒线衫—他看见她的心跳,他觉得他的心跳。
于是他试着向她搭话,由于语言、文化的差异,话题不免落向低俗,女人说她的继父、妹妹、窘迫的家境,明天的天气下雨与否。
无聊的话题,但他们还是相恋了。潘汝良是有所不甘心的,文中写到:
汝良现在比较懂得沁西亚了。他并不愿意懂得她,因为懂得她之后,他的梦做不成了。
时光飞逝间,春天来临了,他也许想象到和沁西亚求婚,结婚啊,真是一个严肃的话题,它是一种责任、约束和新的生活。
但是基于一种幻想式的、标签式的恋爱,能走到婚姻这一步吗,我们打了个大大的问号,让我们下次再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