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订婚强奸案入选十大法治案件,撕开婚恋中最隐蔽的法治盲区
(导语)近日,山西大同涉订婚强奸案正式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连同官方首次曝光的电梯监控视频,再次将这起曾引发全民舆论漩涡的案件,拉回公众视野。不同于以往对个案结果的热议,此次入选的核心意义,在于它以司法实践为标尺,厘清了婚恋关系中最易被混淆的法律边界,给全社会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公开课——订婚从来不是性同意的默认许可,亲密关系也不是侵犯他人权利的护身符。这起案件自案发以来,最大的争议从未脱离“订婚”二字。从最初“都订婚了,发生关系理所当然”的片面论调,到“是不是彩礼没谈拢故意报复”的恶意揣测,网络上不乏将订婚习俗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声音,甚至有自媒体扭曲事实,将一起暴力犯罪包装成“婚恋纠纷”,让被害人陷入二次伤害的困境。事实上,被害人在立案前便已退还相关彩礼,所谓“彩礼纠纷报复”的揣测并无事实依据。这种误区的根源,在于传统婚恋观念与现代法治精神的脱节。在不少人的认知里,订婚是“准夫妻”的标志,是亲密关系的“准入门槛”,一旦定下婚约,就意味着双方默认了亲密行为的可能性。但这种基于习俗的认知,恰恰忽视了法律对个体权利的绝对保护——无论双方处于何种关系,哪怕是夫妻,身体自主权也神圣不可侵犯,任何违背他人意志的强迫行为,都触碰了法律的红线。此案引发的舆论喧嚣,更折射出一个现实:在亲密关系中,“性同意”的边界常常被模糊、被忽视。很多人误以为“不拒绝就是同意”“关系近就可以随意”,却不知法律早已明确,性同意必须是自愿、明确、真实的,沉默不等于默许,婚约更不等于豁免,任何形式的强迫与胁迫,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年度十大案件”的评选,从来不是对个案结果的表彰,而是对案件背后法治价值的认可——它需要具备示范引领作用,能够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法律困惑,推动法治观念的进步,这也是这起订婚强奸案能够入选的核心原因。从司法实践来看,此案的审理与入选,最关键的突破是彻底厘清了“婚约”与“性同意权”的法律边界。二审法院在审理中明确指出,订婚本质上只是民间层面的民事约定,是双方缔结婚姻的美好期许,既不产生法律意义上的身份变更,更不能成为剥夺个体自主权的理由。这一认定,直接驳斥了“订婚即享有性权利”的荒谬论调,为同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清晰的司法指引。更重要的是,此案以最直观的方式,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核心法治理念:婚恋的核心要义,永远是“自愿且明确的合意”。无论是订婚、同居,还是恋爱关系,都不能成为暴力侵犯的“遮羞布”;个体的身体自主权,不因任何亲密关系的存在而被削弱、被剥夺。这种理念的传递,远比个案的判决更有长远意义——它正在打破陈旧的婚恋偏见,重塑全社会对“性同意”的认知,推动法治精神在亲密关系中落地生根。值得注意的是,此案的审理过程,也彰显了现代司法“重证据、重事实”的核心原则。从被害人身上的明显淤青、现场被拉扯脱落的窗帘,到电梯里清晰的拖拽画面,再到床单上的混合DNA鉴定结果,每一份证据都相互印证,还原了事件的真相,也打破了网络上的谣言误区,让法治的公正可见、可感。这起案件入选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对我们每一个人而言,都是一堂重要的法治课,它提醒我们,法治的进步,不仅需要司法机关的坚守,更需要每一个人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念。对个体而言,它教会我们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边界——无论与他人的关系多么亲密,都不能想当然地忽视对方的意愿,不能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人,更不能以“习俗”“情理”为名,侵犯他人的身体自主权。同时,它也鼓励那些遭受侵害的人,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永远是受害者最坚实的后盾,不会因为“关系特殊”而偏袒任何一方。对社会而言,它推动着婚恋观念的进步,打破了“男尊女卑”“婚约至上”的陈旧思维,让“自愿、平等、尊重”成为亲密关系的核心准则。更重要的是,它进一步强化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让每一个人都明白,无论身份、关系如何,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任何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常常说,法治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这起订婚强奸案的入选,正是法治守护个体权利、纠正社会偏见的生动体现。它告诉我们,习俗再深厚,也不能超越法律的底线;关系再亲密,也不能模糊权利的边界。(结尾)法治的进步,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每一起典型案件的推动,需要每一次观念的更新,需要每一个人的坚守。这起订婚强奸案入选十大法治案件,不仅是对一起个案的司法回应,更是对全社会的一次法治警醒——在亲密关系中,尊重他人的意愿,就是尊重法律;守护他人的权利,就是守护我们自己的权利。愿这起案件带来的启示,能够深入人心;愿每一个人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享有平等的权利,被尊重、被守护;愿法治的边界,能够照亮每一段亲密关系,减少一切隐蔽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