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常年处理婚姻家事纠纷的律师,经常遇到这样的咨询:热恋时心甘情愿付出,分手之后就为钱争执不休,有人觉得付出的都该要回来,有人觉得送出去的东西再讨回很没面子。其实恋爱赠与没有那么复杂,今天就用分三点把恋爱赠与要不要返还的问题,一次性讲明白
一、日常表达心意的付出,送出去就不用还
恋爱里的小浪漫、小开销,本质上是为了维系感情的自愿赠与,只要钱物交付给对方,就完成了赠与行为,分手之后原则上都不用返还。
比如平时的吃饭、逛街、看电影,节日里的小红包、小礼物,鲜花、化妆品、衣服饰品,还有带有爱意数字的小额转账,都属于这一类。这些支出是恋爱过程中很正常的情感投入,法律不会要求返还,也不支持分手后再追讨。
简单来说,小额、日常、为了增进感情的付出,就是纯粹的赠与,不用还。
二、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物,没结婚通常要返还
这是恋爱赠与中最容易产生纠纷的部分,和日常小额付出有本质区别——这类财物的给付,前提是双方有结婚的共同意愿。
比如谈婚论嫁时的大额转账、购买房产车辆、贵重珠宝首饰、彩礼聘金,以及明显超出两人日常消费水平的大额支出,都属于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
如果最后双方没能登记结婚,这段赠与的前提就不成立,给付财物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这不是小气,也不是计较,而是法律对附条件赠与的基本认定,也是对双方财产权益的公平保护。
三、明确属于借款的钱,无论金额大小都要还
很多情侣之间会有资金往来,除了赠与,还有一种情况是借款。只要双方有明确的借贷意思,不管是大额还是小额,都和恋爱关系无关,属于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
比如转账时备注了借款、对方明确表示要借钱周转、有聊天记录能证明是借用而非赠与,哪怕是恋爱期间转的钱,分手后出借方都可以要求还款。
区分的关键很简单:是自愿送的,还是约定好要还的,只要是借的,就必须归还。
最后想跟大家说,恋爱是真心的交换,财产是生活的保障。热恋时不必斤斤计较,但也该心里有数,守住情感的温暖,也守住财产的底线。如果遇到具体的财产纠纷,不用纠结争吵,理性看待、依法处理,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