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外在条件强行打破了我对于传统婚恋模式的认知后,陷入痛苦彷徨,自己在迷雾中追求逻辑辩证的答案,从而重建自己的认知。如下是对婚恋问题迷思的逻辑辩证过程,以及延伸出来的对于自然律的窥探。
一、女性是为了男性才生育,生育是男性对女性的强迫?
逻辑辩证:当下社会中女性已经完全掌握了自己的生育权,包括性同意、是否结婚及堕胎。假定女性的生育是为男性的强迫,则女性目前完全有外部环境可以不进入婚姻,也就可以不用生育;或者是由自己独立完成生育行为——去父留子,如通过性付出来获得优质男性的基因来完成受孕生育而不要求男性负责,或者是通过假结婚从精子库中获得精子,完成受孕后再离婚即可。所以在女性完全掌握了生育权的当下,不存在生育是男性对女性的系统性强迫。
二、男性需要有孩子才算是传宗接代?
逻辑辩证:在传统的社会结构中,家庭中需要有男性才可以抵御外部的侵略性行为,保护家庭成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所以需要生育男子才可以维持家族的稳定生存及延续性,也就是所谓的“传宗接代”,如果一个家庭只是生育了女子是不符合传统的“传宗接代”定义;或者变换形式,只生育女子的家庭可以通过招收上门女婿。在当代中国“独生子女”的政策下,因为太多掌握了财富和权力的家庭只是育有女子,“传宗接代”的思想已经进行了适应性调整——即只要生了孩子就算是传宗接代。传宗接代定义的“适应性调整”背后是有社会家庭结构的变迁与生产力的发展,即传统的“四世同堂”多子女家庭结构解体为城市中的父母与独生子女的两代不同堂(两代人分开生活),在社会生产力充分发达的情况下,“两代不同堂”的模式已经可以满足人类“传宗接代”的生存需要。
在当下赡养父母责任趋向于男女同等的城市社会,“传宗接代”的压力不仅是男性的,同时也是女性的。因为女性在适育阶段具有生育可控性(去父留子的保底方案),所以年轻人的婚恋压力主要集中在男性(男性只能通过女性生育而无保底方案)。但是一旦女性丧失了适育阶段的生育可控性,则女性面临的“传宗接代”压力会远大于同龄的男性,因为女性的社会竞争力弱于男性,而女性的消费和情感需求大于男性,并且女性的老年阶段寿命大于男性5-10年,更加需要子女晚年的陪伴与照顾。
三、因为生育的过程主要由女性承担,会导致女性的身体损伤和事业影响,所以在婚姻中男性要给与女性生育补偿(比如彩礼,五金或者房产居住等)?
逻辑辩证:婚姻制度类似男女双方缔结的一份契约,这份婚姻契约中最大的目的是生育子女,而生育子女的前期成本(身体损伤和事业影响导致的经济损失)主要由女性承担,所以女性认为需要由男性补偿这部分前期成本。在封建传统社会中,婚姻这份契约具有长期性,女性无法主动提出离婚,即在女性符合“贤妻良母,相夫教子”的传统角色下,男性提前支付这部分契约预付款是合理的。但是当下社会制度中的《婚姻法》已经完全补偿了女性生育子女的前期成本,且在女性已经突破了传统“贤妻良母,相夫教子”角色的情况下,也就意味着婚姻契约的长期性无法得到保障,则男性提前支付婚姻契约预付款是极其危险且打破了婚姻契约平衡性的做法。
以下是《婚姻法》已经充分补偿了女性生育子女前期成本的说明:(1)婚内财产共有,即女性在生育子女期间经济受到的损失,可以由此间男性的一半收入用于补偿;(2)在女性无明显过错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提出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如果只有一个孩子,则孩子会判给母亲(孩子是婚姻契约最大的目的),在孩子判给女性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要求男性支付孩子一半的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3)如果女性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也可同意将孩子判与男性,同时可以协商不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社会实践中大部分情况是如此)。
但是一旦女性在婚姻早期主动发起解除婚姻契约,则是男方单输的局面:(1)婚姻契约预付款损失,包括彩礼、五金、酒席婚宴支出;(2)婚姻契约最大的目的——孩子抚养的优先权不在男性,无法获得孩子的抚养权;(3)离婚后仍然需要支付孩子后续的抚养费。
任何一项涉及多方参与的制度或者契约,在社会实践中如果明显是有失平衡,而对其中一方不利,则制度或者契约会成为摆设,然后由社会自我调节,逐渐回归平衡性。
四、女性的优秀如何定义?追求自由与个性解放是女性独立吗?
因为有长期以来的历史经验可以参考,对于男性的优秀定义如下: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达则接济天下。经过历史的实践检验,优秀男人的核心品质如下:有优良的个人品德,有家庭及社会责任,有勇气与能力去实践社会角色与变革。千百年来,对于男性责任和义务的社会规训文字数不胜数,经过两千年实践检验的男性规训在如今的社会依然对男性适用。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传统的“贤妻良母,相夫教子”的女性规训已经被抛弃的情况下,当下社会中女性的优秀如何定义?——没有定义,完全凭借着女性个体短短的十来年的生活感觉!传统的女性规训已经被打破,新的规训又没有建立起来,千人千面,各说各话,女性自身也处于迷茫之中。
我们是否可以以优秀男性的定义来要求女性的优秀?我认为在当下价值判断混沌的社会中,这样做暂时是可以的——即以“有优良的个人品德,有家庭及社会责任,有勇气与能力去实践社会角色与变革”来定义女性的优秀。而当下社会所谓的鼓励女性个体去追求自由与个性解放而不谈责任并不是女性独立的表现。女性通过自身的努力,选择承担责任,成为家庭中、社会上被需要、被尊重的人,这才是女性的独立。
五、新时代下男性的适应性调整
我们的母亲、祖母和外祖母,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形象,她们是处于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这个特殊时间阶段的女性,大约是1939-1979这四十年间出生的女性,这个阶段毛泽东提出“妇女能顶半边天”,从制度和社会思想上向前迈出了一大步,有其社会特殊性,新时代下因为各种思想的碰撞,女性已经与上一个阶段发生巨大的变化。男性是由母亲孕育的,男性在处理与同龄女性的关系时,前期阶段往往参考自身对母亲的关系,容易抬高和美化女性,在男女平等的当下社会,是完全错误。当下社会的婚恋关系中,普通人的唯一出路是放弃大男子主义和男强女弱的偏见,理解尊重适应新时代的男女平等,对男性和女性皆是。
六、男欢女爱的自然律
(1)世界上本没有婚姻制度,但有人出现便有了男欢女爱;
(2)有了男欢女爱就有了女性生育,出现了“母系社会”,即一群男性围绕生育的女性,保护起来以实现种群的延续;
(3)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出现了劳动剩余,种群中一部分优秀的男性限定了一部分女性的交配和生育;
(4)随着进入农业社会和封建社会,出现了“一夫一妻”制,部分掌握了物质资源的男性可以多吃多占,但自然律是“损有余而补不足”,多吃多占总会有一个“度”,即“一个妻+1-3个妾”(如穆斯林不超过4个妻子的传统)。如果社会中一个人或者一部分人占有了大量的社会的资源(包括性交配和生育),那么社会必然会有由稳定走向失序方向,然后秩序重建。封建社会中对于贫苦的底层男性,是无法获得体面的男女关系的,而底层女性为了生存也要屈服于权力与财富;
(5)男女平等的新时代: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个体生存的问题得到解决后,一夫一妻制已经成为当下人类社会大多数的实践。
电视剧《天道》中谈到:女性和男性的对话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站着,一种是躺着。而由于历史惯性的原因,男性和女性的对话方式只有站着,这是当下这个时代的婚恋问题矛盾所在。
但是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婚恋关系和婚姻制度也会随着社会的改变而变化,需要避免死板地看待一切人为的事物;
(6)不论婚恋模式如何发展变化,请不要忘记人类的“自然律”——男欢女爱。在还有性冲动的年纪去爱吧,不要性压抑和性幻想,把自己的性冲动留到老了再去用,一切都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