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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法说案(19)丨恋爱“账单”算不清 综治调解好聚散

  • 2026-10-13 04:06:57
诏法说案(19)丨恋爱“账单”算不清 综治调解好聚散

近日,诏安法院驻县综治中心调解室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恋爱期间经济纠纷引发的矛盾冲突。一对曾为情侣的男女青年,在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从怒气冲冲到握手言和,最终好聚好散,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这也是诏安法院深度融入综治中心、践行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又一生动实践。

案情简介

2025年深秋,女方沙某从四川来诏安务工,人生地不熟。一次偶然的机会与男方许某相识,因生活困难得到许某的帮助,两人很快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在后续交往过程中,双方因吃饭、礼物、房租、给宠物狗看病等生活开销及沙某母亲生病等事宜,产生了多笔经济往来。

后因种种原因,双方矛盾不断激化。最终,沙某提出分手,许某则要求沙某返还其主张的借款共计1280元。双方为此产生激烈争吵,甚至发生肢体冲突,沙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调解过程

该警情经综治中心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机制,被快速流转至中心调解窗口。经中心总台接访人员引导,这对怒气冲冲的男女青年被带到了正在轮驻的法院调解员林永超面前。

接手案件后,调解员首先安抚了双方激动的情绪,并耐心听取双方陈述。经详细问询,双方均对纠纷产生的过程和涉及款项的金额(1280元)基本事实无异议。调解员敏锐地意识到,这起纠纷虽然金额不大,但掺杂着情感纠葛,处理不当极易激化矛盾。

为从根源上化解纠纷,调解员采取了“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男女双方进行沟通。一方面,向男方释明,恋爱期间的赠与和带有情感色彩的消费支出,与明确的借贷关系在法律上有所区别,引导其理性主张权利;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劝导女方,恋爱关系中的付出应建立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分手也应体面处理经济纠葛。

经过驻综治中心的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疏导和释法说理,双方逐渐冷静下来,重新审视这段关系。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解除恋爱关系,女方当场返还男方280元,双方放下过往,好合好散,握手言和。

1.理性看待恋爱中的经济付出:恋爱关系中的经济支持,无论是用于日常消费还是表达心意,多为双方自愿行为,也是情感交流的一部分。建议情侣们在交往中,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量力而行,保持理性与适度。

2.区分赠与和借贷:恋爱期间的财物给付,性质往往较为模糊。对于日常消费和为增进感情的赠与,分手后主张返还通常难以得到支持。而如果涉及大额款项,且双方有明确的借贷合意(如出具借条)或有证据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给付,分手后则可以依法主张返还。

3.遇事找法莫冲动:感情纠纷遇挫时,应保持冷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寻求村(居)委会、司法所或综治中心等基层组织帮助调解,理性平和地化解矛盾。

下一步

诏安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县、乡两级综治中心,推动司法服务触角向基层延伸,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努力绘就基层社会治理新“枫”景。

文案丨陈欣

审核丨吴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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