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花的钱,分手后该不该要?
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守好自己的钱包,别掏得太快、太满。
同事小梁最近挺闹心的。谈了两年恋爱,女朋友变成了前女友,他翻翻银行卡,才发现自己这两年基本等于白干了。
工资几乎全花在了她身上。吃饭逛街买衣服买包包不说,还借出去好几回钱。
现在人走了,钱也没了,他心里那叫一个不是滋味:这些钱,到底该不该要回来?
说实话,他俩以前真是公司里让人羡慕的一对。小梁这人踏实,对女朋友那是真舍得。
女朋友爱逛街,他就陪着逛,奶茶小吃随手买,稍微贵点的饰品,只要女朋友多看两眼,他二话不说就掏钱。
换季缺衣服?他提前做功课,从款式到尺码研究得明明白白。女朋友随口说一句哪个包好看,他哪怕自己这个月紧巴点,也得咬牙拿下。
他工资其实还行,在这城市不算低,可每个月发完工资,基本就过个手。吃饭看电影是日常,节日礼物更不能马虎。鲜花口红是小意思,数码产品大几千也送过。
更要命的是,女朋友好几次说急用钱,几千上万地借,他从来不让打借条,心想感情到这份上了,写借条多生分。
结果呢?上周因为点小事吵了一架,女朋友直接提了分手。小梁那几天整个人都是懵的,等回过神来一看账户,好家伙,两年下来一分没存下。
再想想那些花出去的钱、借出去的钱,心里越来越不是滋味,跑来问我:你说我该不该要回来?
这问题吧,真没法简单说该或不该。感情和钱搅在一起,最难扯清楚。
但有一点得先弄明白:这笔钱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性质不一样,能不能要回来完全是两码事。
那些平时逛街吃饭、买衣服买包的开销,在法律上基本算恋爱期间的赠与。
谈恋爱嘛,你情我愿,花钱表达爱意很正常。这种钱一旦花出去,所有权就转移了,分手后想追回来,法院一般不支持。
小梁那些请客吃饭、送礼物的钱,本质上是他自愿的付出,就算心里再憋屈,法律上也确实很难要得回来。
但如果是女朋友明确开口借的钱,那情况就不一样了。
比如聊天记录里写着“借我五千块,下个月还你”,或者转账的时候备注了“借款”,再或者有证人能证明当时确实是借钱。
这种属于借贷关系,小梁是有权利要回来的。哪怕没打借条,只要能收集到证据,比如她承认借过钱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啥的,走法律途径也有机会。
问题是,谈恋爱的时候谁想那么多?小梁转账基本不备注,女朋友也从没正儿八经说过“我跟你借钱”,顶多来一句“回头还你”。这种口头话,真要较起真来,没别的证据撑着,很难算数。
其实我能理解小梁为啥纠结。两年的感情,钱是一方面,时间和心思也没少花,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换谁心里都不好受。
但感情这事儿吧,本来就没法算得那么清楚。当初花钱的时候,是真心的,是愿意的,不是因为想着以后还能要回来才给的。
现在分开了,硬要去讨这笔账,搞不好最后钱没要回来,还落个小气斤斤计较的名声,反而更糟心。
当然,我也不是劝他就这么认了。如果借出去的钱金额不小,手里又有点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里能看出是借钱的意思,那完全可以试着跟前女友沟通一下。
沟通的时候尽量别带情绪,别指责,就说自己现在手头也紧,看能不能把之前借的钱还一下。
她要是愿意还,那最好,要是不愿意,也别太强求,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打官司的成本和精力,可能比这笔钱本身还高。
说到底,谈恋爱花钱这事儿,既是表达心意,也是一种风险投资。
我们可以真心实意对一个人好,但也得留个心眼儿。不是说非得斤斤计较,而是别让感情完全盖过理智。
该记的账记一下,该留的证据留一手,不是为了分手后撕破脸,而是给自己留条后路。毕竟谁谈恋爱的时候,都不是奔着分手去的。
对小梁来说,可能比纠结这笔钱更重要的,是从这段经历里学会点啥。
以后谈恋爱,该真心还是真心,但也别把自己掏空了去爱。既对得起别人,也对得起自己,才是正经。
至于这笔分手之财,能要回来的,心平气和去要。
要不了的,就当交学费了。钱没了还能挣,别让它把心里的那点念想也带走了。
所以人不管什么时候,要学会有警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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