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的财物往来是情感表达的常见方式,但分手后因大额转账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此类案件的核心在于区分赠与性质、认定合同效力及撤销权行使条件,(2025)桂 1221 民初 2186 号这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例的裁判思路,清晰界定了恋爱期间一般赠与与附条件赠与的区别、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及法定撤销情形,为民众处理婚恋中的财产往来提供了明确的司法指引,也明晰了赠与行为的法律边界。
一、案件基本事实梳理
原告与被告通过网络相识,2024 年 11 月确立恋爱关系,双方分居两地,仅通过微信联系,未交换手机号码,也未介绍亲朋好友相识,恋爱期间见面仅三至四次。恋爱初期,被告以生意周转为由向原告寻求经济帮助,原告通过微信三次向其转账共计 25000 元;此外,被告暗示想买衣服但没钱,原告又转账 630 元,累计转账 25630 元。
原告称自己转账时处于失业状态,经济状况不佳,大额转账不符合正常逻辑,且被告存在隐瞒、失联等不真诚行为,怀疑其以恋爱为名实施欺诈。2025 年 3 月,原告多次联系不上被告后提出分手,微信被被告拉黑,催款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赠与合同,判令被告退还 25630 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案涉款项系原告自愿赠与,转账时无 “借款” 备注,双方无债权凭证,符合情侣间一般赠与特征;原告自称失业与实际工作收入情况不符,赠与意思表示真实;被告为见面支出了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原告的主张是分手后反悔,无法律依据。
二、核心争议的司法裁判逻辑
本案的核心争议为案涉赠与合同是否可撤销及被告是否应返还转账款项,法院的裁判严格依据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结合转账背景、双方交往情况及证据提交情况作出综合判断,体现了 “意思表示真实定效力、法定情形定撤销、举证规则定结果” 的裁判原则。
赠与合同的性质与效力认定:原告在恋爱期间向被告转账,无证据表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转账时未备注 “借款”,且聊天记录中有 “谢谢老板支持”“以后你得给我打工报答我” 等亲昵表述,符合情侣间一般赠与的外观特征。原告提交的收入纳税明细显示其转账时具有稳定收入,转账金额未超出其经济承受范围,赠与意思表示真实,双方之间的口头赠与合同合法有效,且财产权利已转移,赠与合同履行完毕。
赠与撤销权的行使认定:原告主张撤销赠与,需符合法定撤销情形或存在欺诈等可撤销事由。但原告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 “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 等法定撤销情形,亦无证据证明被告以欺诈手段骗取其财物。被告失联系恋爱关系中的情感纠纷,不能直接认定为欺诈,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其撤销赠与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予支持。
三、案件中的其他关键法律要点
一般赠与与附条件赠与的区分:恋爱期间无婚约、未谈及结婚事宜的转账,通常认定为一般无偿赠与,赠与人完成交付后无权请求返还;若转账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可认定为附条件赠与,条件未成就时赠与人可主张返还。
赠与合同的撤销规则: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仅能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行使,财产转移后仅能依据法定情形撤销,即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欺诈的认定标准:主张欺诈需证明对方存在欺诈故意、实施欺诈行为,且自己因欺诈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赠与,仅有失联、情感不和等情形不足以认定欺诈。
举证责任分配: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需提供证据证明,赠与人主张撤销赠与或返还财物,应举证证明存在法定撤销事由或赠与为附条件赠与,举证不能则承担败诉后果。
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标的额较小的赠与纠纷,法院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一审终审,高效解决纠纷。
四、从本案中获得的实务启示
结合本案裁判规则,在恋爱期间处理财物往来时,可把握以下实操要点,防范法律风险:
1、明确款项性质并留存证据,若为借贷,应签订借条、转账时备注 “借款”;若为赠与,可在聊天中明确赠与意愿,避免后续因款项性质产生争议。
2、理性对待大额财物赠与,恋爱初期交往不深时,应谨慎进行大额转账,避免超出自身经济承受范围,防止分手后因财产纠纷产生损失。
3、注重证据收集与保存,涉及大额转账的,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收入证明等证据,若主张对方存在欺诈、附条件赠与等情形,需提前收集相关佐证材料。
4、区分情感纠纷与法律纠纷,恋爱中的失联、情感不和属于情感范畴,不能直接等同于法律上的欺诈或违约,主张权利需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
五、编者小结
恋爱期间的财物往来本质上是情感表达的载体,法律既保护真实自愿的赠与行为,也为赠与人提供法定撤销权的救济,但权利行使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本案的裁判核心在于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有在存在法定撤销情形或可撤销事由,且有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才能撤销赠与或要求返还财物,这既维护了赠与行为的稳定性,也引导民众在婚恋中理性处理财产关系。
对于恋爱双方而言,应明确财物往来的性质,理性对待大额赠与,避免因情感冲动作出超出自身能力的财产处分;分手后若产生财产纠纷,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主张权利时需遵循举证规则,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避免因证据不足承担败诉后果。法律不干预正常的婚恋情感与财产往来,但也不支持分手后随意反悔的行为,唯有合法合规的财产处分,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