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白某在2022年初通过朋友认识了姑娘吴某,两人很快谈起了恋爱。相处没多久,吴某就开始以各种理由找白某要钱。2023年6月,吴某说要订婚,让白某给彩礼,白某转了钱。2024年6月,吴某说为了方便她上班,要买套房,在她的劝说下,白某又给她转了10万元,还帮着付了中介费、还房贷。
白某一直想和吴某结婚,可吴某总是找借口推脱,还经常吵架,就是不愿意领证。2025年12月,两人彻底闹掰分手。
白某一算,恋爱期间前前后后给吴某转了30万多,觉得吴某就是借着谈恋爱骗钱,于是准备把吴某告上法院,要求把钱都还回来。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没结婚就应当返还;小额日常赠与一般不返还。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
故,关于彩礼部分:鉴于双方没领证,彩礼应当结合交往时间,酌情返还。
关于房产部分:房产虽登记在女方名下,但钱是男方出的,且以结婚为目的,房子应当归男方。女方还的房贷、交的契税,原则上男方需要补偿给女方。
关于日常转账部分:3000元以下视为日常赠与,不用还;3000元以上为大额转账,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没结婚必须返还。
小郭姐温馨提示:恋爱别冲动大额转账、买房 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钱、房,一旦分手很容易产生纠纷,一定要留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协议。
房子写谁名很重要,但钱是谁出的更关键恋爱期间买房,即便写对方名字,只要能证明是自己出资且以结婚为目的,法院大概率会判归出资人。
千万别以恋爱、结婚为借口频繁要钱,又不结婚,对方起诉后,法院会判决返还。
我是小郭姐,一个您身边温暖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