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接吻,厌倦.我是那种永远跳舞的人.
凌晨突然飘起雨。
我放下那本读了三分之二的《你好,忧愁》,昨夜的回忆涌入脑海。
在仅能容纳一人舒展翻覆的小床上,我惊讶地看着她把余下的酒一口灌入喉中,辛辣大概刺得她鼻子发酸,我看着那张扭曲的脸发笑。说实话,我还有些生气,本说好一人一半的。然而,很快有东西消除了这丝不满。她勾起我的下巴,柔软的唇贴上我的唇,沾有酒精气息的舌头撬开了我的牙关。我仍能瞥见她忽闪的睫毛,很近很近,周围的一切都刹那静止了,酒液在我们口中辗转而变淡很多。
熄灯后,她伸出一根手指来戳我的脸,从我的眼尾,鼻子,嘴唇依次滑过。她的呼吸打在我脸颊上,她身上有一种番石榴和花香混合的味道。
不知何时我们睡去,再睁眼天已是蒙蒙亮。她的五官像梦境里般看不真切,我就去寻摸她的手。她的肌肤柔软而温热,我们十指相扣。
恋爱,接吻,厌倦。我是那种永远跳舞的人。——回忆的幻景外,是张舒展的牛皮纸,我在纸上抄了这句话。
我知道,于我而言那不是爱情,甚至也算不上暧昧——每一次额头相抵,嘴唇相触的瞬间,只是种烈酒般短暂、纯粹、炽热的冲动。也许有一秒我心头会闪过一丝愧疚,那是种被命名为轻浮的耻辱。
这种快感是易得易失的。可我总自我安慰道:即使失去的空虚吞噬我,即使那是个必然来临的日子,且留给以后吧。
“寻欢作乐是我性格里唯一符合逻辑的一面。”我们总贪恋一时的不计后果,又受制于它的反作用力。愉悦、痛苦,反反复复,叫嚣着存在的力量,在天底下放肆地喊着:非此不可称之为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