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转账1314备注“恋爱经费”,女方共收3.2万还是不答应交往,男子气愤要求还钱,女方:你自愿给的!
不知道大家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人,一碰到喜欢的人,就觉得“花钱”是最直接的表真心方式,总觉得钱花得越多,心意就越足。可殊不知,一旦俩人没成,之前掏出去的那些钱,很可能就变成扯不清的烂摊子,最后连朋友都做不成,甚至闹上法庭,得不偿失。前阵子就听身边人聊起这么个事儿,越听越让人感慨,也越觉得不值。有个小伙子,看上了一个姑娘,那真是满心满眼都是人家,一门心思就想跟姑娘好好处对象,把人追到手。为了表达自己的真心,这小伙子也是下了功夫,每次给姑娘转账,都特意选1314这个数字,还不忘备注上“恋爱经费”。明眼人一看就懂,这是盼着能跟姑娘一生一世,把钱都花在俩人谈恋爱的正经事儿上,也是真心实意想好好发展。一开始,姑娘也没拒绝,小伙子转的每一笔钱,她都收下了。这一下可给小伙子打气了,觉得姑娘对自己也有意思,不然也不会收自己的钱。于是他转得更勤快了,今天转一笔,明天转一笔,慢慢累积下来,前前后后一共转了有3.2万元。小伙子心里美滋滋的,满心等着姑娘松口,答应跟自己确立恋爱关系,甚至都开始畅想俩人以后的日子了。可没想到,左等右等,姑娘始终没表态,不管他怎么暗示、怎么付出,姑娘就是不松口,压根没有要跟他处对象的意思。他觉得自己一片真心错付了,掏出去的3.2万元也白花了,越想越不乐意,就主动找姑娘,要求她把这3.2万元还回来。可谁知道,姑娘一句话就把他顶了回去,语气还挺硬:“这钱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给我的,又不是我逼你的,我凭啥要还给你?”俩人就因为这钱,吵得不可开交,各说各的理,谁也不让谁,吵到最后,连亲戚朋友劝都没用,没办法,只能闹到法院,让法官来评评理。法庭上的气氛,那叫一个僵硬。小伙子一脸委屈,手里攥着所有的转账记录,跟法官诉苦,说每一笔钱都备注了“恋爱经费”,就是奔着跟姑娘处对象才给的,现在姑娘不愿意跟自己交往,这钱肯定得还回来。而姑娘那边,倒是显得挺平静,她跟法官说,小伙子每次转账都是主动的,自己从来没逼过他,也没求着他给钱,这些钱都是他自愿赠与的,既然送出去了,就没有再要回去的道理,自己不该还。法官仔细看了双方提交的证据,也认真听了俩人的说法,最后给出了判决:小伙子的每一笔转账,都明确备注了“恋爱经费”,本质上是以确立恋爱关系为前提的赠与,现在姑娘没有答应跟他交往,这个前提就不存在了,所以这3.2万元,姑娘必须还给小伙子,她所说的“自愿给的”,在这种情况下不算数。其实这事儿,说来说去,就是一场因为“追爱乱花钱”引发的麻烦。小伙子是真心想处对象,可太急于求成,把“花钱”当成了表真心的唯一方式,没把话说清楚;姑娘收下钱的时候,也没明确表态,最后才闹得这么难看。这也给咱们大伙儿提了个醒,处对象的时候,涉及到钱的事儿,真的得多留个心眼。不管是给钱的一方,还是收钱的一方,都得把话说在前头,讲清楚这钱是赠与、是借款,还是以处对象为前提的付出,别含糊其辞。追爱当然要真心,但真心不是靠钱堆出来的,更得保持理性。别到最后,感情没谈成,还因为钱闹得反目成仇,撕破脸皮,既伤了和气,又浪费了时间和精力,真的太不值当了。毕竟,好的感情,从来都不是靠钱维系的,真诚和互相尊重,才是最珍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