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T是我的粉丝,她经人介绍认识了男友,恋爱时间不长俩人就住到了一起,并且协商结婚的事,后来小T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婚礼得加速推进,没想到男方家仗着关键位置已经“有人”,就想把婚礼的费用往下压,原本商定的六万彩礼直接砍到三万,甚至话里话外地表示“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小T不嫁也得嫁。曾经对自己甜言蜜语的男友,这时候竟然完全站在了他父母那边,不仅不帮着小T说话,反而劝小T“现实一点”、“我们家条件就这样”。
当小T表示彩礼数额不是不能谈,但是男方家不能不尊重她,如果什么都是男方家说了算就考虑先不要孩子,男友竟然轻描淡写地说“随你便”,男友的妈妈甚至跟小T说“你怀的孩子是不是我儿子的还不一定呢”,这种话像一把刀插在小T心尖上,让她彻底看清了对方的真面目。
小T找我咨询,说男友一家让她没有一丁点的安全感,所以这个婚是不准备结了。但她属于高龄产妇,以后还能不能再怀孕都很难说,所以她想生下这个孩子,问我她后续应该怎么办。
我告诉小T,首先,你们没有领结婚证,不具有婚姻关系,不产生共同财产,谁的钱还是谁的。其次,因为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需要解除,所以你们直接分开住就行。至于正在孕育中的孩子,孩子是无辜的,孩子的权益必须得到维护,是你俩的孩子你俩都得负责,孩子产检、出生的费用男方都得跟你一块出,以后也得给孩子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小T又问我,他要是不承认孩子是他的怎么办?孩子生出来了他肯定也不会配合做亲子鉴定。我问小T,你刚怀孕时你们有微信聊天说这事吧?她说有,我说那就行,他不承认孩子是他的他就得通过鉴定来否认,他不认孩子还不鉴定,法律就推定孩子是他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最后我嘱咐小T,调整好心态,安心养胎,照顾好自己,孕期各项检查按时去做,所有的费用单据都妥善保管好,等孩子出生后,如果男方不出钱,就可以拿着这些单据、你们之前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支付怀孕、生产的必要费用和孩子的抚养费,法院会支持你的合理诉求,法律会为你和孩子的权益保驾护航。
路还长,祝愿小T和她的孩子未来一切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