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了几个比较经典的段落。提出两种模式,前者作为比照,着重描述一种旨在完成任务,并据此配套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极致的传统在乡土仍大行其道,但现在或许难以被人接受。
“把浮士德式的两性恋爱看成是进入生育关系的手段是不对的。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是追求。这种企图并不以实用为目的,是生活经验的创造,也可以说是生命意义的创造,但不是经济的生产,不是个事业。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不断地克服阻碍,也是不断地发现阻碍,要得到的是这一个过程,而不是这过程的结果。从结果说可以是毫无成就的。非但毫无成就,而且使社会关系不能稳定,使依赖于社会关系的事业不能顺利经营。依现代文化来看,男女间感情激动的发达已使生育的事业摇摇欲坠。这事业除非另外设法,由社会来经营,浮士德式的精神的确在破坏这社会上的基本事业。”
“在乡土社会中这种精神是不容存在的。它不需要创造新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生下来就决定的。它更害怕社会关系的破坏,因为乡土社会所求的是稳定。它是阿波罗式的。.....只在行为上按着一定的规则经营分工合作的经济和生育的事业,他们不向对方希望心理上的契洽。”
“可是在任何地方一个男子或女子要得到一个配偶,没有不经过一番社会规定的手续。有很多地方,配偶的选择并非出于当事人的自由意志,而是由他们的家长所代理。我们自已社会中的旧法就是这样。这虽则已经受尽了攻击,被认为是吃人的礼教。这固然是不错的,可是我们也得承认,配偶的选择从没有一个地方是完全自由的。所谓自由者,也不过是在某个范围中的自由罢了。”
“婚姻的宗教色彩常是最引人注意的一方面。翻开一部记载着各地风俗的书本,五花八门,光怪陆离,花样最多的,也许就是各地结婚的仪式。以我自已的乡下来说,整个仪式都充满着宗教的意味,好像‘三灯火煌’、‘红丝牵经’、‘转米囤’、‘牵蚕花磨’,以及祭祖、拜天地,若要详细叙述起来可以有很长的一篇。......在西洋,婚姻仪式须在教堂里由牧师来主持,把婚姻视作一种向上帝负责的契约。在我们自己,一方有月下老人的暗中牵线,一方有祖宗的监视,一方还有天地鬼神来作证,这样把确立个人关系的婚姻弄成了一件热热闹闹的社会举动,更把这和生物基础十分接近的俗事,转变成了好像和天国相通的神迹。为了这双系抚育,我们不能不敬服人类在文化上所费的一番苦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