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白日提灯》,越看越觉得要烂尾,大结局一出来,全网吵翻了天。
迪丽热巴演的贺思慕,前几十分钟还是执掌归墟四百年、战力天花板、无五感却镇住两界的霸气大女主,结果到结尾,为了男主段胥,放弃永生、废掉神格、丢了万灵灯、变成短命凡人,心甘情愿围着男人过起小日子。
弹幕全是吐槽:
“前面搞事业多疯飒,后面怎么恋爱脑犯了?!”
“最强鬼王不当,去当普通妇人,图啥?”
“为了男人连命都不要,这叫什么大女主?”
“不是,我一个大女主的戏,怎么演着演着恋爱脑犯了?死了22个情人都没治好?”
......
如此逻辑不通的结局不至于成为爆款小说吧?所以马上我就怀疑剧版改了结局,于是查了原著小说果然我所料:
剧版何止是改,简直是把原著的灵魂全扔了——把一个神性苍凉、孤独清醒的大女主,硬改成了为爱放弃一切的恋爱脑。
今天就扒开对比:原著结局到底有多高级,剧版又有多扯淡。
一、原著贺思慕:是孤独的神,不是恋爱脑(BE才是灵魂)
原著里的贺思慕,是真·疯批鬼王。
天生没有五感,活了四百年,见过22任凡人爱人一个个老死、病死、离她而去,她早就看透“人鬼殊途”四个字有多残忍。
她和段胥的感情,从来不是“我要跟你相守”,而是借他的五感,第一次尝到人间的味道、看见光、听见风——对她来说,这不是爱情,是四百年荒芜里,第一次摸到“活着”的滋味。
原著结局(真正的大女主格局)
• 段胥因为和她共享五感,生命力被抽干,27岁就油尽灯枯,自然死亡。
• 贺思慕没有放弃神格、没有殉情、没有变凡人。
• 她继续当她的归墟之主,白日提灯,引渡万灵,永生永世,孤独镇守两界。
• 最后一句独白,戳碎所有人:
“我这一生,尽是饕餮,未尝温饱。”
—翻译过来就是“老子就是吃不够!”
她赢了责任,守住了神性,成全了段胥的人间,也接受了自己永恒的孤独的强大。(此处孤独可不是贬义词,弱者的孤独是空虚寂寞冷,强者的孤独是看着云云众生如蝼蚁)
贺思慕原著不是恋爱脑,自然不可能有如此降智的选择,更不可能放弃自我——这才是大女主。
她爱段胥,但更懂:
神的使命,大于情爱;永恒的孤独,才是她的宿命。
二、剧版贺思慕:为男人放弃一切,彻底变成恋爱脑(HE毁了人设)
再看剧版,简直像换了个人。
前面有多飒:
一言不合镇住恶灵、抬手毁万灵、气场两米八、搞事业搞权谋、护界护苍生。
后面就有多崩:
• 为了救段胥,主动废掉一身修为、放弃永生、打碎万灵灯、不当鬼王了。
• 从“执掌两界的神”,直接变成会生病、会变老、寿命只有几十年的普通女人。
• 跟着段胥归隐田园,过起“老公孩子热炕头”的日子,以前的霸气、使命、格局,全没了。
全网骂的点,一点不冤:
这哪里是大女主?明明是为了男人,连命、连身份、连责任都不要的纯爱脑。
这结局不就是男人们都希望看到的“董明珠回家给他做煲汤,武则天放弃皇位给他当贱内”的人间梦想?
这结局给男人看,男的不喜欢看这种甜宠剧,给女的看?我们看的就是大女主,这是为了给小年轻姑娘洗脑不用其极啊!琼瑶都死了,她的当小三/断腿/送命/父母都不如男人一句真爱珍贵的脑残级恋爱脑还是遗毒尚在!
三、最可惜:剧版把“高级悲剧”,改成了“俗套甜宠”
原著《白日提灯》之所以高级,就在于它的悲剧美学:
• 神与人,注定殊途。
• 永生与短命,注定错过。
• 责任与情爱,注定取舍。
贺思慕的魅力,从来不是“她有多会谈恋爱”,而是“她明明渴望温暖,却依然选择孤独、选择责任、选择做自己”。
剧版倒好:
• 把“神的宿命”改成“为爱牺牲”。
• 把“孤独清醒”改成“粘人恋爱脑”。
• 把“使命大于天”改成“爱情大于一切”。
硬生生把一个有哲学深度、有格局、有宿命感的大女主故事,改成了古偶甜宠、为男人放弃全世界的俗套剧本。
四、为什么大家这么意难平?
因为我们想看的大女主,是:
搞事业搞天下,爱情只是锦上添花;
就算爱,也不丢自我、不丢责任、不丢底线;
就算孤独,也活得霸气、清醒、强大。
而不是:
前面飒翻天,后面恋爱脑;
为了男人,放弃一切、连命都不要;
神不当、权不要、使命全抛,只做男人的小女人。
贺思慕最戳人的地方,本来是“我见过人间温暖,却依然选择回到我的冰冷王座,守我的苍生”。
剧版改成“我放弃一切,只为跟男人过几十年小日子”——
格局碎了,人设崩了,高级感没了。
最后想说
不是说HE不好,是这种HE,配不上贺思慕。
原著的BE,才是真·封神:
她守住了她的归墟,他走完了他的人间;
相爱过,拥有过,最后各自归位,不纠缠、不牺牲、不卑微。
而剧版的HE,只剩可惜:
最强鬼王,最终输给了爱情;
最飒大女主,最终活成了恋爱脑。
如果你只看了剧,真的建议去翻原著。
你会发现:
那个永远孤独、永远清醒、永远强大的贺思慕,才配得上“白日提灯”四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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