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小美与刘某相识,之后,刘某对小美展开了热烈地追求,很快双方便坠入爱河。2021年底,小美突然发现自己怀孕,而刘某却在此时慌了神,逼不得已下只能向小美坦白其尚未离婚的事实。无奈,小美只能和刘某一同去医院进行了终止妊娠手术。小美在人工流产手术后,因身心俱伤,多次向刘某索赔,刘某拒不赔偿。小美只能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各项费用合计10.2万元。
法官认为,刘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欺骗手段与小美建立恋爱关系并导致小美怀孕堕胎,有违公序良俗,应受道德谴责。刘某的行为对小美的身心造成了伤害,侵害了小美的合法权益,依法应进行赔偿。同时,小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恋爱两年时间都未认真确认刘某婚姻状况,自身存在一定过错,综合本案案情,法院判决由刘某承担小美损失的80%。
恋爱本身是一件美好的事,但是打着恋爱的幌子,利用欺骗手段获取对方的感情,既违背对婚姻的忠诚又缺乏道德底线。爱情萌芽前的相互坦诚是恋爱双方确定恋爱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双方互不了解的情况下,所有对彼此的认知都基于双方的自述,所以在投入一段感情之前,双方都应充分考察对方的品性和考量彼此是否合适,不要因为一时激情让自己陷入爱情的牢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