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黑02民终3385号民事判决书恋爱期间一方基于缔结婚姻的目的,向另一方给付的大额款项,应认定为以结婚为条件的附条件赠与(即彩礼)。当双方未能缔结婚姻时,给付方有权要求返还。法院在确定返还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彩礼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酌情予以判定,而非必然全额返还。冷某与宋某于2020年4月经媒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20年7月27日晚,双方亲属及媒人在冷某家中会餐,但席间未提及彩礼。次日凌晨1点49分,冷某向宋某转账5万元。此后,双方于同年8月开始同居生活。2021年3月,宋某提出分手,双方解除恋爱关系。冷某认为该5万元系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宋某则抗辩该款项属于恋爱期间的赠与。一审、二审法院均支持了冷某的部分诉讼请求,核心认定如下:
- 性质认定:属于彩礼。 法院认为,案涉50000元数额较大,且给付时间发生在双方家长及媒人聚餐后不久,结合双方随后开始同居生活、冷某曾为宋某购买钻戒等事实,足以认定该笔款项系冷某基于与宋某缔结婚姻的目的而给付,符合彩礼的特征。宋某主张的“一般赠与”与常理不符。
- 法律适用:附条件赠与条件未成就。 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财物给付,在法律上属于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现双方恋爱关系结束,结婚目的无法实现,赠与所附条件不成就,受赠方继续占有财物缺乏合法依据,应当返还。
- 返还数额:酌情部分返还。 法院明确指出,虽然应当返还,但考虑到双方已共同生活七个月,同居期间必然产生共同花销,故酌情判决宋某返还30000元。这体现了司法实践在彩礼返还纠纷中,注重平衡双方利益、考量案件具体情况的裁判思路。
本案清晰地展示了法院审理恋爱期间大额转账纠纷的核心逻辑。对于执业律师而言,代理此类案件应把握以下要点:1.精准定性:是“彩礼”还是“一般赠与”?
这是决定案件走向和适用法律的关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及司法实践,可从以下维度进行区分:
| 可能被认定为“彩礼”(附条件赠与) | 通常被认定为“一般赠与”或共同消费 |
|---|
| 给付目的 | | |
| 财物价值 | 数额较大,超出日常恋爱消费水平。 | 小额转账,或在特殊节日给付的具有象征意义的金额(如520、1314)。 |
| 给付背景 | 发生在谈婚论嫁阶段,如双方家长见面、订婚仪式前后。 | |
| 当地习俗 | | |
2. 证据组织:围绕“结婚目的”构建证据链
主张款项属于彩礼的原告方,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律师应指导当事人系统收集以下证据:核心证据:能直接证明“以结婚为目的”的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短信、录音中关于商量彩礼、婚期、婚礼筹备的内容。间接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包括:双方同居的凭证(租房合同、物业缴费记录等);互见亲友、共同参加家庭活动的照片、视频;购买婚戒、婚纱等婚庆用品的票据;媒人、亲友关于双方谈婚论嫁的证人证言。财产证据:清晰、完整的银行转账凭证,证明款项金额、时间、对象。3.诉讼策略与风险提示
(1)案由选择:应首选“婚约财产纠纷”,以便直接适用关于彩礼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2)诉讼请求:可主张返还全部彩礼,但需向当事人释明,法院考虑共同生活、生育等情况酌情判决部分返还,做好预期管理。举证不能风险(高风险):若仅有转账记录,缺乏证明“结婚目的”的其他证据,款项可能被认定为一般赠与或共同生活消费,导致败诉。金额认定风险(中风险):对于多笔转账,法院会逐一审查性质。律师需协助当事人梳理,明确主张范围,将日常小额赠与与争议大额款项区分开。返还比例不确定风险(中风险):共同生活时间、是否孕育子女、彩礼用途等事实均影响返还比例,属于法官自由裁量范畴。应全面收集相关证据,在庭审中充分陈述。 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需理性。对于大额财物给付,建议通过书面形式明确性质,或保留好能体现给付目的的证据,以防日后发生纠纷时陷入被动。作为律师,精准把握彩礼的认定规则,有效组织证据,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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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天津李春红律师,专注分享法律知识、真实案例和办案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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