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会检察:恋爱同居滋生贪念 枕边人沦为窃贼 男子数罪并罚获刑三年
“我们朝夕相处,我怎么会贪图你的财物?”恋爱同居时,伴侣的甜言蜜语,是很多人心中最踏实的信任。可现实中,有人却借着亲密关系的掩护,辜负爱人的信任,偷偷盗取同居女友的黄金首饰变卖挥霍,既毁了感情,又触犯了法律。近日,禹会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情侣间的盗窃案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定罪处罚,加之其此前还有组织卖淫的犯罪记录,法院最终对其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三万元罚金,同时责令其向被害人全额退赔损失。
李某某与女友同居期间,本该好好经营感情,却一时心生贪念,盯上了女友的黄金首饰。趁着女友毫无防备,他先后三次偷偷拿走对方的黄金饰品,送到寄卖行卖掉换钱。这些对女友而言兼具纪念意义和经济价值的首饰,被他变卖换来一万三千余元现金,全部被肆意挥霍一空。直到女友发现首饰全部不见,察觉不对劲后立刻报警,这场枕边盗窃案才真相大白,李某某的违法行径也随之曝光。经查,李某某本身就在服刑阶段,他此前因犯组织卖淫罪,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而这次盗窃行为,是司法机关在服刑核查中发现的漏罪。随后,正在监狱服刑的李某某被押回看守所,接受新一轮的法律审判,为自己的贪心付出了叠加的法律代价。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觉得情侣、同居恋人关系亲密,私下拿对方的东西不算犯法。但检察官明确提醒,再亲密的关系,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绝非违法的“挡箭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是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情形,都会构成盗窃罪。再甜蜜的恋爱关系,也没有模糊法律边界的特权。李某某一时贪念,不仅偷走了女友的财物,更是彻底透支、毁掉了两人之间的信任和感情,最终罪上加罪,落得身陷囹圄的下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关系多亲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就一定会受到惩处。在此提醒大家,谈恋爱、同居相处时,一定要分清财产边界,时刻树立法律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一旦遭遇财物被盗等侵权情况,要及时保留证据、报警维权。千万不要因为一时贪欲铤而走险,让枕边爱人变成陌路仇人,让一时糊涂换来长久的牢狱悔恨。
来源:禹会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