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为了赶季度报表而感到头晕目眩,在按下回车键保存文件的时候,有一道细细的金色光芒正好落在我的手上。
过了两秒钟我才反应过来,是上个星期三的周年纪念日,男朋友送给我的一枚小戒指。
还跟他说过要提前做好准备,说纪念日不需要选择太重大的礼物,平常能佩戴的东西就很好。他没有说话,在常去的一家小餐馆里掏出一个丝绒小盒递过去的时候耳朵尖都红了。
以前我觉得足金戒指很土气,只有长辈才会佩戴,拿到手里一掂量才知道其实并不是这样子的,整个戒指只有三克多一点,放着手心里也没有什么沉甸甸的感觉。我平时打字速度很快,戒圈宽度正好卡在指节上面,既不会左右摇晃得很乱,也不会对指腹造成任何压迫感,就连拧开办公室里的金属水瓶盖都没有任何障碍。
以前我担心宽版金戒指会显得手肿,没想到这枚戴上去之后反而让手指显得更修长了,就连我手指根部因为长期握鼠标而积累下来的一圈小小的脂肪也被戒指给遮盖住了。
并不是光滑的素圈,两边有类似蕾丝花纹的细小纹路,中间一圈是镂空的花丝结构,并没有其他镶嵌的宝石,全部都是用金子做的,非常明亮。下午百叶窗上射进来的阳光斜斜地洒下来,在镂空的地方漏出一些光点,落到手上时就变成了许多细小的牙齿状痕迹,仿佛把一个小太阳切成了一片一片地贴在了手上。
他递戒指的时候还在挠头,说没有选带碎钻的款式,只喜欢这个花纹的意思,说腰缠万贯,并不是为了赚多少钱,而是说以后我们两个人每月存下的零花钱、周末攒下来没花掉的奶茶钱、平时凑单省下的快递红包等等,都会稳稳当当地归在一起,生活会很踏实。
最近几天我一直戴着它,穿在通勤西装上很挺括,不显眼;到了晚上换成宽松的卫衣去巷口吃烤串也没有问题,就连旁边坐的同事昨天还凑过来问我,“这个戒子怎么这么好看啊?不像其他花里胡哨、太扎眼的款式。”
手机震动了一下,是他的信息,说已经到了公司楼下,带上了我上周一直念叨的手搓冰粉,并且还多了两勺山楂碎。当我在按下锁屏键的时候,一层细细的金色光芒又轻轻地掠过了我的手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