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粉丝私信说“这几天身边有个女孩子,她和前男友分手身上背了60多W的贷款,恋爱的时候为爱疯狂,帮男朋友贷款做生意,现在一个人承受这么多贷款,能不能写一篇关于这个的文章,我问了身边这种案例还不少。”
小编看到这样的消息,其实心里是非常难受的。
遇人不淑,所托非人,真的是很让人难过的。
小编从事的行业,其实亲身经历和了解到的这类事情更多,可以说是触目惊心:
郑州的朱女士月薪两千多,恋爱半年为男友贷款近83万,对方最后一句“我心里忘不了前女友”就把她打发了,房子都搭了进去。
北京互联网法院披露的案例中,杨某某为男友生意周转以自己的名义贷款30万,分手后男友拒绝认账,法院判她独自承担还款责任——因为没有书面协议,她是合同上唯一的签字人。
江苏的沈某,飞行员、高富帅人设,与女友热恋后以买房、还债为由“借”走90余万,同一时期还用同样手段骗了另一名女生70余万。上海的李梅,朋友圈晒豪车、立富二代人设,网恋三年骗取男友149万余元——实际上她已婚有子,所有借钱理由全是编的。……
这些故事有一个共同的公式:一方以爱之名开口,另一方以信任为凭签下自己的名字,最后债务归签字的人,人财两空。
小编其实很愿意相信,在这类案件中,男生女生彼此是相爱的。但是,真的上升到法律层面,法院可不会听这种爱情故事,法院只讲证据——谁签的字,谁负责。
鲁迅在《记念刘和珍君》说道:“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其实,这句话也是小编想说的。
解放战争中,“中国人不打中国人”,这其实是一个民族情怀。
但在近几年的诈骗案件中,这个情怀没了,缅甸电诈园,中国人专骗中国人,小编是那种“遇事总往最坏处想”的,我其实就是觉得在以上这类案件中,实施诈骗的那一方,就是揣着恶意的。
这不是爱情,这是精心设计的骗局
以前小编写过“杀猪盘”,但这类案件,并非网络恋爱,而是两个现实中的恋人之间发生的事情,总体来看,其实骗子的套路往往是有迹可循的。
这些案例有一个共同点:骗子不会一上来就狮子大开口,而是先用小额借款试探,得手后层层加码,从几千到几万再到几十万,温水煮青蛙。而被骗的人往往直到催债短信塞满手机、对方失联拉黑,才意识到自己可能不是唯一被骗的那个。
为什么受害者会一步步陷进去?
很多人事后回想都想不明白:我怎么会那么傻?
答案很简单:骗子利用的不是你的愚蠢,而是你的孤独和对被爱的渴望。 一个缺爱的人,遇到一个每天嘘寒问暖、把你放在心尖上的人,防备心会自动降低。当对方说“只有你能帮我”“这是为了我们的未来”时,拒绝几乎等同于背叛爱情。
更隐蔽的手法是利用受害者的身份信息直接借贷。成都的邹某某以“线上支付需要刷脸”为由,让女友在多个平台刷脸借款,后续操作仅需密码,女友完全不知自己背上了9万多网贷,直到催收短信蜂拥而至。
守住三条底线,让骗子无处下手
无论有多爱,请一定保持足够的清醒,守住以下三条底线:
第一,绝不以自己的名义为对方贷款
无论在哪个平台、银行还是网贷,借条上写谁的名字,还钱的法定责任就在谁身上。法院只看合同不看感情,口头承诺毫无法律效力。如果你非要帮,让对方自己去贷,你提供担保是另一回事——但即便担保也要三思。最好连担保都不提供。
第二,绝不在交往初期发生大额金钱往来
衡阳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女方为男友贷款26万,法院认定男方虚构事实以“借”为名行骗,已涉嫌诈骗罪,裁定移送公安机关。法官明确提醒:恋爱交往初期不要轻易发生大额经济往来,切勿以自己的名义贷款供他人使用。 真遇到借钱,先问清楚用途、还款计划,签书面借条(非常非常重要!!!),转账备注清晰。
第三,绝不透露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刷脸授权
骗子可以不用你同意,只用你的脸和身份证就让你背上贷款。任何让你刷脸、提供验证码、手持身份证拍照的要求,都要高度警惕。
最后,小编想说的是,一段健康的关系,不会让你独自负债。真正的爱不会让你独自背债,更不会把你当成提款机。 那个让你刷信用卡、借网贷、抵押房子去帮他“周转”的人,大概率没有把你放进他的未来。
如果你已经陷入这种困境,别犹豫,第一时间收集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借条,去报警。诈骗罪是刑事犯罪,有警方介入追回的可能性才更大。
爱情是感性的,但保护自己必须是理性的。
这句话,希望每个读到这篇文章的人都记在心里。
附上立案标准:见下图
愿天下无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