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时代,婚恋交友平台拓宽了我们的社交圈,但其中也暗藏“甜蜜陷阱”。近年来,以恋爱、结婚为名骗取钱财的刑事案件屡见不鲜,受害者不仅情感受伤,更可能面临巨额财产损失。当你遭遇了“婚恋型”诈骗案件,如何报案?为什么派出所会对你的报案不予立案?如何将款项追回?本文从几个角度对此进行分析!

婚恋型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身份、婚姻状况、财产信息或情感关系等手段,诱骗被害人支付财物或进行财产处分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266条,其核心构成要件包括:主观非法占有目的、客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三个要素。
典型案例与司法认定:
“假结婚骗彩礼”型:如宁夏冷某、曲某以结婚为名骗取高额彩礼后“闪离”,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
“非接触式诈骗”型:如彭某某虚构女性身份网恋两年骗取3万余元,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并获刑。
特别指出,婚恋诈骗与普通情感纠纷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存在“骗钱后逃离”的客观行为,以及索财理由是否基于虚构事实(如虚假投资、疾病救治等)。
问:怎么报案?
“我是受害人,我只要去和警察报警,警察就会帮我刑事立案,对方就能被判刑吗?”
肯定不行,诈骗案件你凭借只言片语立案,很难。

律师如何帮助当事人向公安机关立案?
选择管辖的机关
在实务中,许多犯罪往往存在多个犯罪地,因此选择一个对被害人更有利的管辖机关,对于提交证据、案情沟通以及案件推进都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提交哪些材料
首先需要提交《刑事控告书》,刑事控告书应当载明,被控告人身份信息、案情简介及控告罪名、控告请求等。
另外还需要交付财物的证据,打款记录、转账记录、取款记录等;被骗的相关证据,微信聊天记录、电话记录、行为人为使被害人相信而交付的书面材料等;被害人的陈述;相关证人的陈述或者书面说明等;与被骗有关的客观环境方面的证据材料等。
如何配合公安机关
应尽可能向公安机关提供两个方面的信息:一是行为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与证据;二是行为人赃款、赃物去向的线索。
问:刑事控告之后,被害人还能做什么?
被害人自己的力量小,但是被害人可以通过委托律师实时跟进案件的进展,得到有效的反馈,及时退赃退赔,拿回钱财。
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检察机关申请阅卷,卷宗即为前述侦查阶段形成的刑事案件。通过阅卷,可掌握犯罪事实、同案人、其他被害人、诈骗金额、财产流向等案件信息。综合这些证据信息,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向司法机关提交追赃挽损以及补充调查的相关法律意见。
从刑事卷宗出发,审查与涉案财产流向有关的证据,为后期与办案机关沟通补充侦查方面提供线索与证据依据。
结合阅卷情况,针对需要继续补充侦查之追赃挽损的事项、理由、侦查方向等内容,为检察机关提供补充侦查提纲之书面材料,提高补充侦查成功率。
结合阅卷情况,可针对存在遗漏同案人的情况,建议司法机关追加犯罪嫌疑人,以增加退赃责任人数量和供执行的财产。
若存在从本案获得利益的同案人或第三人,可建议公安机关追缴涉案财产,要求前述人员退赃退赔。
若司法机关遗漏调查当事人名下财产,可向司法机关提供线索并建议采取强制措施,并跟踪落实情况。

如果刑事立案被驳回,我们如何救济?
了解当前行为人现有民事执行案件的情况,刑事被害人可以通过提起执行异议的方式,中止其他债权人对犯罪分子财产的执行申请。
尽早与行为人沟通,在其拥有较高的协商意愿情况下获取部分赔偿。
刑事无法立案、判决的情况下,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返还财产。

王某甲诈骗罪(2025)新2302刑初1号
2022年8月份左右,被告人王某甲产生网上冒充女性骗取他人钱财的想法,后注册了微信号码,自称“王某乙”,冒充女性跟被害人赵某聊天,期间为了获取被害人的信任把自己女友照片发给赵某,确定恋爱关系后,被告人王某甲以交房租、看病等理由骗取被害人赵某38,875.91元,后因被害人赵某要求见面,被告人王某甲随即将被害人赵某微信拉黑。王某甲抓获之前退还被害人赵某91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甲以非法占有他人钱财为目的,使用自己的微信账号冒充女性身份,以谈恋爱名义,骗取他人钱财用于自己花销,共计29,775.9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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