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下午3点,安庆中院。一起故意杀人案的二审要宣判了。被害的女孩叫李群,22岁,安徽医科大学护理专业,出事前在备战考研,还借了一笔钱开了家电商公司。凶手是她前男友林某强,2001年生人。
从2024年11月1日那个晚上到现在,李群的母亲林女士等了600多天。她2023年查出鼻咽癌,化疗断断续续……女儿出事后,干脆停了。她说自己活着的每一天,就是在等那一纸通知书,"林某强已被执行死刑"。
案发当晚,林某强以"讨论经营网店"把李群约到出租屋。两人2022年底确定恋爱关系,2024年8月底分手。林某强觉得李群对感情不忠,提前买好了三棱军刺和电击枪。两人争执时,他双手掐住李群颈部,直到她鼻子嘴巴流血、不再反抗还继续用力。随后把尸体拖到侧卧床下,空调调到16度制冷,夜里出去把手机、手表和凶器丢进江里,当天23点逃往潜山,两天后,民警在余井大桥附近把他按住了。
司法鉴定:李群是被人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林某强没有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一、一审为什么直接判了死刑
从刑辩角度看,这个案子几乎没有"免死"的洞口。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判不判立即执行,看的是预谋程度、手段、后果和罪后表现。本案的从重情节几乎占全了。
提前买凶器,朋友作证案发前一两个月他就说过要杀李群,这是实打实的预谋;掐到流血仍不松手,是手段残忍;藏尸、调低空调延缓发现、丢凶器、谎称在外地拖延时间,是毫无悔罪的掩饰和潜逃。这些叠加在一起,死刑裁量上几乎没有往下走的理由。激情杀人偶有一线生机,预谋杀人几乎堵死了所有路。
二、"恋爱纠纷"能不能当免死牌
辩方把"恋爱纠纷"和"被害人有过错"拎出来当从轻理由,一审没采纳,这个判断站得住。最高法在死刑案件量刑里有一个相对明确的方向: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一般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注意,这里说的是"婚姻"和家庭关系。
恋爱关系像一份没盖章的合约,不受法律保护,它产生的矛盾,司法上不当然构成从轻事由。至于"被害人有过错",得是刑法意义上的、对案件发生有刑法因果关系的过错,不是一句"感情不忠"就能成立的。李群已经不在了,没法替自己辩,但判决书看的是客观证据链,不是加害人的主观委屈。
三、二审大概率怎么走
林某强一审当庭上诉,说希望"给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出狱后还孝敬李群父母。受害者律师透露,二审补交了一些一审没提的证据,方向是进一步坐实他的主观恶性。
二审的审查重点,是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量刑是否适当。如果新证据只是佐证恶性,而非推翻预谋和手段的认定,维持死刑是大概率。但话说回来,判不判、怎么判,权在法院,我这是从公开材料做的推断,不是结论。法律是概率性的,没有谁能替法庭下定论。
四、给女孩和家属几句实在话
亲密关系里的危险信号,往往早于暴力本身。控制欲强、反复纠缠、威胁"离不开你"、甚至开始准备工具,这些都是该拉响警报的时刻。
法律能做的不只是事后严惩。觉得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可以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留聊天记录、录音、报警记录。分手不是危险的终点,对有些人恰恰是起点。事前的那一步退让,有时比事后的死刑更管用。
李群的母亲放弃了那6.2万元民事赔偿,只要一个结果。钱换不回孩子……但法律至少给了犯罪一个定价。
写在最后
爱没了可以走,但有些人把"被拒绝"当成了杀人的理由。8月11日的宣判,是对一个22岁生命的交代,也是给所有还困在危险关系里的女孩提个醒……